“去年,区纪委监委接连处理了几起社区矫正季度考核不切合实际、走过场的问题,我们按照要求进行查摆整改,今年将继续加强对村组(社区)司法工作的指导,以依法治理推动乡村振兴。”前不久,在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区纪委监委开展“回头看”时,区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反馈道。该区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治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详细梳理监督清单,构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长效常态的监督闭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其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越是任务艰巨,越是需要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迎评送检、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等负担。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监督重点,推动各单位部门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效保驾护航。
“由于我的工作失误,导致钟某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日前,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会源村村委会原主任郑某某因在工作中走形式,没有正确履行审核职责,导致3.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被违规领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重庆市纪委监委会同市乡村振兴局开展察访,加强对乡村振兴中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纠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纠治打折扣、搞变通、消极应付等问题。建立市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压实自身责任,合力纠治各行业领域形式主义问题,同时联动市委督查办在铜梁、开州等7个区县设立基层减负监测点,通过“以下观上”的方式,常态化纠治文山会海、过度留痕、检查考核过多等问题,为推动基层减负提供有力抓手。
针对中央和省级考核、县(市)区目标考核以及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均包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内容,黑龙江省鸡西市纪委监委推动实行“一次采集、多部门共享”的减负机制,将考核结果同时报送省、市乡村振兴局和组织部门,做到一次考核结果多次运用,着力减轻基层负担。在深入基层检查时,避开农忙时间,走进村民家中了解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现在考核组不扎堆看台账,而是直奔现场看实绩,老百姓就是我们的‘代言人’‘评分员’。”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干部姚乐融说。
“上级下达的亩数过多,根本完不成,我们只好涂改数字,在实际流转亩数上虚增了119亩。”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石塘镇乾益村党总支书记骆某受到处分之后,懊悔之余又深感无奈。针对石塘镇分配任务脱离实际,对村居项目建设、验收等环节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淮安区纪委监委已对该镇农村工作局局长刘某立案调查。
“土地流转任务层层加码,是造成基层造假的重要原因。”淮安区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介绍。为了挤出乡村振兴中的“泡沫”,保障农村经济健康发展,该区纪委监委重点整治好大喜功、重量不重质以及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区农业农村部门优化考核验收标准,建立“分村定责、分类定标、分段考评”考核体系,由镇村根据实际制定年度任务数,避免上级盲目分摊、一刀切。
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纪委监委就全面清理规范辖区内“一票否决”和责任状有关事项制定监督方案,明确要求区级有关职能部门不得擅自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层层签订责任状,不得假借属地管理名义变相向基层转移任务指标。统筹区乡两级纪检监察力量跟进监督,对已清理事项和责任状签订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调研中基层干部反映较多的考核过频、重痕轻绩等问题,及时与区直有关部门沟通,督促制定年初不签责任书、半年不检查考核、年度考核不重痕重迹的“三不”工作举措,推动将年终考核重心、评比表彰向工作实绩聚焦。
为有效纠治基层“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浙江省兰溪市纪委监委实地走访各村社、企业,与镇村干部、企业代表等深入交流,分层分类调研基层“指尖上的工作”情况。针对部分应用程序多头开发、功能单一、不重实际等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报送金华市委及市纪委监委,同时向本地应用主管部门发放纪检监察建议,就使用管理、功能优化、考核设置等提出整改意见,持续为一线干部减压力增动力,释放乡村振兴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