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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做实做细政治监督 护卫“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

今年春节小长假,河池市凤山县原良利采石场柳枝泛青、莺飞草长,游客三五成群,纷纷到此“网红地”拍照打卡。殊不知,一年多以前,这里尘土飞扬,采石机器作业声不断,生态环境遭遇极大破坏。

2021年4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了凤山县良利采石场违规开采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凤山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进监督执纪问责,成立调查组进行核实,督促监管部门、乡镇限期整改,落实好生态环境修复和后期管护工作,并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这是河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护卫“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的具体实践。

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是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对河池市的发展定位和工作部署。该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把高质量监督保障先行区建设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护卫“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

该市纪委监委及时对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和对河池提出的工作要求进行认真研究,联合市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研究制定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重点以及具体措施。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生态环境突出、上级反馈和履职用权关键岗位易发等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大力整治生态环境执法不严、查处环境违法不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不彻底、先行区建设中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强化日常监督是关键。在巴马瑶族自治县,随着长寿旅游的不断开发,巴马盘阳河生态环境污染、水质下降等问题日益突出。巴马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盘阳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监督重点,优化监督体系。聚焦截污治污体系排查完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项目推进等重点工作,成立监督检查组,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四责”协同,形成监督“链条”。目前,该县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抽查相关涉水企业61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排污企业2家,查处未批先建企业3家,有效遏制各类挤占河湖岸线、破坏水生态健康行为。

巍巍九万山,溪流纵横,山水交叠,年复一年守护着汩汩天然山泉。这是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最重要的水源保护点之一。近年来,该县依托九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源地,充分挖掘水资源,将山泉水产业发展成为全县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截至2022年,全县共有饮用水企业5家,设计产能每年220万吨,总产值2.5亿元。

这些成绩的背后,离不开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保障。罗城县纪委监委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中找准监督切入点,创新实行“三色单”督查制度,“白单”交办、“黄单”催办、“红单”督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单”对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问题进行拉网式、兜底式检查,重点检查水源地是否存在农业面源污染、违法开垦、破坏森林等影响水质安全的行为,紧盯重点、认真排查、立行立改,彻底消除水源地污染隐患。同时,畅通群众举报破坏水源地水质违纪违法行为的信访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不久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川山镇古宾村村级廉情监督联络站的联络员在巡查网格时,发现古宾河水面有许多生活垃圾,于是立即汇报此事。联络站站长会同村分管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查看,并在村“两委”会议上就该事件提醒村主要领导和分管人员,最终推动制定了配水、巡查等方案。

发现及时、处理得当,这是环江县纪委监委通过村级廉情监督联络站推动基层监督融入基层治理的有力探索。该县纪委监委还将全县138个村级廉情监督联络站管辖的村屯划分为414个网格监督组,开展“网格化”监督工作,明确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监督重点之一,通过实地走访、查看问询等方式,认真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一把手”。市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重要岗位,不定期对环保领域“一把手”进行约谈,督导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以过硬的作风推动责任落实,发挥好“头雁效应”。同时,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地方、单位和领导干部严肃问责。查处的该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覃献生违纪违法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震慑。

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收到生态环境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线索82条,立案审查调查72件,给予党政处分2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收缴违纪违法款472.45万元,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推动“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政治责任落实到位。(河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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