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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纪巡审协同提升巡察质效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都匀市某学校违规代收教材费、床上用品费校园一卡通卡费,获取差价共计45.75万元。整改时对违规代收费用进行清理清退,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21项。”

“某集团存在无依据发放加班补助、节日慰问费等问题,资金使用长期缺乏有效管控。整改时补缴个税及滞纳金69万余元、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49万余元,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50余个。”

以上都是黔南州推进纪巡审协同发力取得的巡察工作成效。

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党内监督体系、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和基层监督体系。连日来,黔南州注重加强纪检、巡察、审计部门协作配合,将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业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在巡前通报、巡中支持、成果共享方面的协作配合,注重充分用足纪检、审计监督成果,实现力量融合、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深度、精度、准度。

每轮巡察开始前,纪检、审计部门向巡察组开展巡前情况通报,帮助巡察人员明晰监督方向、找准监督重点、提升监督质效。巡察中,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线索,涉及金额较为巨大的问题项目,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提前介入,不断提升巡察质效。巡察结束后,梳理汇总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采取书面或当面通报的方式提供给纪检、审计部门,作为开展纪检、审计的重要工作参考,形成督促整改的合力。

在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时,该州巡察组对发现的疑似问题线索,及时邀请纪检部门案件业务骨干协助拟写巡察谈话方案、提纲,通过谈话发现问题线索1件,同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同时,针对发现的州级涉粮企业问题较多、账目混乱等问题,及时向审计部门提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推动州审计局对黔南州粮油储备库开展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线索涉及金额601万元;巡察组组长在现场巡察结束后积极参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经核实,有关人员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黔南州在对荔波县对荔波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专项巡察时,由于该公司的体量和资金量都较大,该县同步安排县审计专业人员进驻,两支队伍密切协作,共发现问题线索5件。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纪巡审联动,持续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凝聚督促问题整改的合力,进一步提升巡察质效。”黔南州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黔南州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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