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暂时停止发行预付卡、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决定罚款1746.418387万元。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其官网公示了对北京优思博学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显示,北京优思博学文化交流有限责任公司自2017年9月1日开始,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在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前进花园石门苑甲13号楼2层开展面向中、小学的学科类培训,至2021年8月29日停止上述经营活动。期间共招收806名中小学生,通过预收资金方式收取费用共计22148391.91元,该公司按照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分次兑付服务,并利用《剩余课时统计表》记录学生参加培训的次数,扣除预付款中的款项。
另查明,该公司停止上述培训业务引发103名消费者的投诉,要求退还预付款。2022年8月26日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管局向该公司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京顺市监责改〔2022〕52254号],责令当事人退还消费者预付款。截至2022年10月18日时止,其退还所收费用共计4409030.53元。上述103名投诉者中有7人的预付款仍未退还。同时查明,当事人从事上述培训活动未使用商品,缴国家税费共计310177.51元,违法所得17429183.87元。
2023年2月17日,顺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作出处罚决定,责令暂时停止发行预付卡、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罚款17464183.87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王薇编辑/崔毅飞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