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陕西省礼泉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举报信,反映该县叱干镇某村村委会主任张某利违规领取城市低保金等问题。接到问题线索后,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组先后到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县民政局、县城关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调查核实,并收集到多个证据。
“你和你妻子的户籍都在叱干镇某村,为什么能办理城市低保,还领取城市低保金94850元?”面对办案人员摆出的证据,张某利低下了头。
原来,早在2010年1月,张某利在礼泉县城关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妻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时,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其没有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情况下,向县民政局出具了“两人均无业,无固定经济来源,家中经济拮据,生活困难”等与事实不符的证明,并在《陕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审批表》上加盖了服务中心公章,导致张某利违规享受了城市居民低保政策。
随后,办案人员在梳理谈话笔录和相关证据时研判可能存在同类问题,于是扩大调查范围,该村原会计张某林和该村原党支部书记赵某娃违规享受城市低保等违纪违法问题也浮出水面。
最终,礼泉县纪委监委给予张某林、赵某娃开除党籍处分,张某利因违反党的组织纪律、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予以除名,其违法所得及孳息被依法追缴,上缴国库;将张某利、张某林、赵某娃违规享受城市低保、涉嫌骗保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挽回经济损失18万余元;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原礼泉县城关街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邓某莹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低保办相关人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本报通讯员张美妮范超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