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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新增26家高新技术种子企业

本报1月31日讯(记者龙易强)近日,省科技厅发布通知,根据《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推荐,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和行政审定,同意认定海南鑫鹰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为海南省2022年第三批“高新技术种子企业”。认定日期自2022年12月29日起,有效期三年。

根据《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种子企业”指的是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拥有独创技术,在特定细分领域拥有核心零部件、先进工艺、关键材料或核心软硬件生产技术和研发能力,拥有相关领域的专利、软件产品证书等;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等。

对入库的“种子企业”,省科技厅将给予一系列培育和支持措施,如加强对接服务,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对“精英行动”入库企业优先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以及加大入库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和科技创新支持、强化科技金融和人才支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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