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朱玉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玉文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并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干部选拔任用、煤矿项目改扩建、粮库揽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朱玉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恋物质享受,大肆收受礼金,长期出入私人会所;私欲膨胀,亦官亦商;权力观念扭曲,将手中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罔顾国家粮食安全,在组织人事、工程项目、资源开发、粮食仓储等领域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破坏所任职地区和领域的政治生态。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朱玉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朱玉文简历
朱玉文,男,汉族,1963年4月生,黑龙江双鸭山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大学学历。
1981.09—1983.07双鸭山市技工学校抹灰专业学习
1983.07—1985.09双鸭山市制粉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基建会计、团总支书记
1985.09—1987.07黑龙江省青年干部学院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87.07—1989.01双鸭山市粮食局团委干事
1989.01—1991.06双鸭山市粮食局团委副书记
1991.06—1992.08双鸭山市粮食局团委书记
1992.08—1996.08双鸭山团市委副书记、市青联主席
1996.08—1997.09双鸭山团市委书记
1997.09—1998.09宝清县委副书记
(1995.03—1998.01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8.09—2003.07宝清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2003.07—2006.12饶河县委书记
2006.12—2007.01双鸭山市委副秘书长
2007.01—2011.09双鸭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1.09—2014.07鸡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2014.07—2016.07鸡西市委副书记
2016.07—2018.10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10—2019.08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省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08—2022.05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2.05免职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