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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为保护优良生态环境,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在此,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不在禁止燃放区域销售、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号召。

二、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以口口相传或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烟花爆竹的理念、规定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自觉行为。

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引领者。请广大市民积极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摆放鲜花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喜迎新春佳节,用符合时代特点的庆祝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引领文明、环保、低碳的生活新风尚。

四、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消除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环境污染。

祝大家春节愉快、阖家幸福、吉祥如意!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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