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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医保谈判现场:触不到底价,企业和医保方都很着急

新一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现场谈判于今年1月5日在北京启动。整个谈判持续4天,于1月8日结束。在这4天时间里,谈判专家5人一组,多个会议室同时进行,共开展了百余场谈判。

此次谈判的药品涉及肿瘤、罕见病、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等上百种临床用药。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和清肺排毒颗粒的三款新冠治疗用药被纳入谈判范围。除了新冠治疗用药,多款呼吸道疾病用药、抗病毒药也是今年目录调整受关注的药品。

按照谈判规则,现场谈判先由企业方报价,企业方有两次机会报价并确认。如企业第二次确认后的价格高于医保方谈判底价的115%,谈判失败并自动终止。如果企业报价进入了谈判底价的115%范围内,则进入磋商阶段。最终企业的报价突破底价,谈判成功,药品按程序纳入医保目录。

“基本上,双方都希望成功。企业进入广大的市场,患者以更低价格用上新药,国家医保目录又有更新,这是多赢的结果。”1月5日,一位谈判组专家在谈判现场对新京报记者表示。

首次报价过高,医保方直接提示“一定要有诚意”

谈判现场,医保方谈判组组长需要现场开启装有药品底价信息的信封,再交由谈判组其他成员传阅。医保方掌握底价,由企业方进行报价,谈判主要围绕价格进行。

今年,多款呼吸道系统疾病的治疗用药进入谈判范围,其中不乏一些具有创新性、技术含量较高的药品。

“两次报价,第一次是关键。你们这个报价,离底价的115%还相距太远了,一定要有诚意。”在一款治疗哮喘病的药品的谈判现场,谈判组组长对企业的报价作出回应。

医保方的谈判组组长对企业给出的报价有些着急,他建议企业方再充分考虑一下。“我们前期有过充分的沟通,为什么给出这样的报价呢?”这位谈判组组长因企业出价过高而直接给予提示。

企业方现场讨论后,主要谈判代表离席向公司负责人请示。

经过几次交流,企业给出了新的报价,但仍未触及底价。“再降2块钱,已经有一点诚意了,但还没有最大的诚意。”

企业谈判代表再次离席。

“给总裁打了电话,我们再降2块钱。”企业方磋商后再次降价。

企业的报价不进入底价,就意味着谈判失败,而底价是前期由国家医保局组织相关专家测算确定的。在现场,医保方给企业方明确的提示就是其报价是否进入了底价的115%以内。企业根据这一信息,给出最终报价。

“确定吗?”谈判组组长最后询问企业代表。

“确定。”企业谈判代表最终确定报价。

“本次谈判成功。”因企业给出的报价最终触及底价,谈判组组长宣布谈判成功。

事后,这位谈判组组长告诉记者,底价是确定的,企业的报价如果进不了底价范围就意味着谈判失败,“其实我们和他一样,都着急。”

“灵魂砍价”频现,尽最大可能让老百姓用上好药、新药

医保谈判过程中,降价不是唯一目的,但最后的现场谈判,价格是核心议题。

在谈判过程中,企业方常常向医保方介绍其药品的创新性、生产成本,但触及底价才是谈判成功的决定性条件。而医保方会强调中国市场广阔、药品进入医保后对企业发展的影响,这是谈判的一大“筹码”。

“你们让一毛、一分利,都是惠及全国的乙肝患者。乙肝是门诊特殊病,报销的比例非常高,这也意味着全国老百姓将大量使用你们的药。”在一款治疗乙肝药品的谈判现场,谈判组专家和企业谈判的价格已经围绕小数点后两位数进行磋商。

每个谈判现场,都有类似的“灵魂砍价”。

“26.8,吉利。”企业方报价,“我们这个产品报价已经很低了,而且是国家基本药物。”

“26.6,六六顺。”医保方回价。

在另一个针对治疗结核病药品的谈判现场,谈判组专家同样强调门诊特殊病报销政策,以及药品进入医保后的巨大市场。

“医保基金是有限的,我们在有限的基金支撑下,尽最大可能让老百姓用上好药、新药,就是和企业共同找到能接受的价格,实现医保、企业和13.6亿参保人的多赢。”一名谈判组专家说。

新京报记者吴为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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