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定于3月4日在北京召开

新华社北京1月17日电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17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责任编辑:刘德宾

网易:暴雪的提议是蛮横的、不得体的且不符合商业逻辑的 深圳:公租房划定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特困人员租金按市场参考租金3%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