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省属企业案件审理工作指导委员会和案件审核指导组组建完成,正式启动开展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工作,推动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审理人才培养实效,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促建促治,省纪委监委出台意见,提出依托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建省属企业案件审理工作指导委员会和案件审核指导组,负责省属企业案件审理指导工作。
指导委员会主任由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36户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案件审核指导组,主要负责审核把关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立案审查调查的中层以上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拟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的案件,并指导督促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做好内部审理审核、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和审理人才培养等工作。
指导委员会定期研判案件审核指导组工作和省属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审理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对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派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省属企业案件审理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案件审核指导工作规程(试行)》两项制度,明确指导委员会机构设立、工作职责、决策机制、工作任务等。同时,规范案件审核范围、移送流程、审核内容、决策流程及审核意见出具等方面工作。(供稿周建华编辑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