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以来,我国始终坚持将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死亡病例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该标准与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其他主要国家的判定标准基本一致。
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1月12日,全国医疗机构累计发生在院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59938例。
1月1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重点人群健康保障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发布会公布了“新十条”落地后,全国新冠死亡病例的总体情况。2022年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提出10条具体事项,被称为“新十条”。
在院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59938例中,新冠病毒感染导致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病例5503例,基础疾病合并新冠病毒感染死亡病例54435例。
从年龄分层和患者既往病史来看,死亡病例平均年龄80.3岁,65岁及以上约占90.1%,其中80岁及以上约占56.5%,死亡病例中90%以上合并有基础疾病,主要合并疾病为心血管疾病、晚期肿瘤、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肾功能不全。
“由于冬季本身是老年人呼吸系统疾病高发和心脑血管疾病加重季节,近期与新冠病毒感染相叠加,因此老年人的病亡人数比较多,这提示我们要更加关注老年患者,尽最大努力挽救患者生命。”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称。
焦雅辉称,自2020年以来,我国始终坚持将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死亡病例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该标准与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其他主要国家的判定标准基本一致。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归因分析分为两类:一类是新冠病毒感染导致呼吸功能衰竭死亡,另一类是基础疾病合并新冠病毒感染死亡。
医疗机构死亡病例信息报告平台于2022年12月31日投入使用。“医疗机构自2022年12月31日起,每日报告前一日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情况,没有死亡病例的实行零报告。另外,我们要求医疗机构将2022年12月8日至12月29日期间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进行了统一收集、汇总和上报。”焦雅辉称。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疫情监测方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现行规定开展病例诊断报告,按照要求做好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病例的报告与订正。根据病情变化24小时内订正临床分型,病例出院后24小时内填报出院日期,病例死亡后24小时内填报死亡日期和死因诊断。动态分析病例,特别是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病例变化趋势。
焦雅辉表示,由于数据信息量比较大,为了更加科学、客观、实事求是地反映我国新冠病毒感染导致的死亡情况,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我们组织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了系统分析,因此耗时比较长。
第一财经注意到,在院新冠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与重症病例的人群特征相似。
焦雅辉称,从数据分析来看,新冠病毒感染的重症患者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以老年人为主。年龄最大的105岁,平均年龄75.5岁。60岁及以上的占比是89.6%。二是普遍合并有多种基础疾病。具有一种基础疾病的患者占比40.7%,2种基础疾病的占比24.6%,3种及以上基础疾病占比34.8%。多数基础性疾病是心脑血管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
国家卫健委监测数据显示,全国发热门诊的诊疗量在2022年的12月23日达到高峰。发热门诊达峰2周后,在院的新冠阳性重症患者数量也达到峰值,之后呈现缓慢下降趋势。其中,1月12日在院的新冠阳性重症患者当中,基础性疾病重症合并新冠病毒感染的为9.7万人次,占比92.8%。新冠病毒感染的重症患者是7357人,占比是7%。
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联合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为关口前移加强重症临床预警,该方案提出,对于重症高危人群,若未达到重症诊断标准,但是年龄>65岁、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合并较为严重慢性疾病的新冠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肺部疾病、恶性肿瘤,以及免疫功能低下等),可以按重症病例管理。
焦雅辉表示,我们指导各地建立重症、危重症患者的综合救治体系,我们建立国家级、省级专家日会诊巡诊制度。另外,重症患者的救治还要强调关口前移。在治疗新冠感染导致的重症肺炎的同时,坚持新冠感染和基础疾病并重的治疗方式,多学科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