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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二十大我们在行动|让农民工提“钱”回家过年

“王组长,我们被拖欠的工资已经拿到了,终于可以回家过个安心年了!”日前,博白县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庆下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刚返回办公室,就接到农民工朱翠筠打来的电话。

听到电话那头开心的笑声,王庆的思绪不由地飘回到2个月前。

“王组长,我和工友们有一笔2万多元的工资,公司老板迟迟不予结算。昨天到县人社局反映情况后,在信息公开栏看到你们的联系方式,想请您帮忙督促相关部门抓紧办理尽快把这笔钱讨回来。”电话中,朱翠筠开门见山道出了自己的“忧薪”事。

原来,在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朱翠筠等4名农民工到博白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打工,辛辛苦苦一年半,临近年关,朱翠筠和工友们准备回家过年了,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拖欠朱翠筠等4人工资共计2万余元。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王庆第一时间向县纪委监委汇报,县纪委监委要求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督促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强化政治担当,多措并举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随即扎实履行职责,多次深入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负责人冯某沟通协调,督促其抓紧做好结算并尽快发放工资,终于让朱翠筠及其工友在2022年12月31日拿到了“迟到”的工钱。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党的二十大对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进行了全面部署。守好农民工工资,让农民工劳有所得、安心过年是保障民生福祉的大事。

连日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将根治欠薪工作作为岁末年初的监督重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从2022年11月至今年1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主动靠前、下沉一线,压紧压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链条,以铁腕监督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用行动实效切实守住“劳有所得”这一民生底线。去年以来,先后为1252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390万元。

年味渐浓,让辛苦打拼一年的农民工不再忧“薪”,提“钱”回家,安“薪”过年,纪检监察干部脚步匆匆,心里暖暖。(博白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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