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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新冠治疗相关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市医保局介绍,本市将新冠治疗相关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将一批新增发热诊间紧急纳入医保定点,支持患者在互联网医院就诊,优化“一老一少”代配药机制,切实满足患者就医用药需求,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详见↓

上海将新冠治疗相关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扩大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着力减轻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临时扩大医保用药目录。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将符合诊疗方案的近百种新冠药品,全部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paxlovid)、安巴韦单抗注射液、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阿兹夫定片等。同时对医疗机构明确,抗新冠病毒小分子药物发生的费用全额按实单列支付,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拓宽医保个人账户适用范围。为支持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居家治疗,拓宽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参保人在全市1538家定点零售药店,均可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新冠治疗相关药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医用防护口罩等。

开通新冠药品采购“绿色通道”。在“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对新冠治疗相关药品开通直接挂网采购“绿色通道”。目前已公布7批共计78个快速挂网的药品。2022年12月1日至今,包括解热镇痛类药品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及缓解相关症状的常用药,紧急采购总金额达6.8亿元。

更好满足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就医需求

新增发热诊间紧急纳入医保定点。为进一步满足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就医需求,仅2天时间,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设立的2594个发热诊间,以及全市231家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全部实现医保拉卡结算。

家庭医生签约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就诊可减免诊查费,报销比例也高于二、三级医疗机构(职保退休人员可达90%)。仅4天时间,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热诊疗人数从12月19日占全市发热诊疗量的5%以下,增长到23日的50.2%,满足了患者就近就医配药需求。

不断优化患者线上线下就医购药体验

150家互联网医院实现就医医保直接结算。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条件的患者,可通过互联网医院在线就诊配药,并纳入医保结算。目前,全市支持医保结算的互联网医院共150家,其中32家机构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医院为门诊大病患者提供在线复诊。除互联网医院交易外,2022年全市支持医保移动端支付的医疗机构420家,有效缓解医院窗口聚集排队付费的情况。

亲属及志愿者代配药实现无障碍。为保障“一老一少”特殊群体线上就诊配药,开通“亲属关系”校验渠道,生成“一老一少”随申亲属码,支持亲属为儿童(<18周岁)与老人(≥60周岁)进行代配药,并通过亲属码医保授权完成医保支付。此外,通过医保授权,志愿者与老人本人的医保账户和待遇关联实现医保支付,减少特殊群体交叉感染风险。

资料: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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