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发改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局长李小林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近日,李小林因犯受贿、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5万元,彰显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坚决查处职务违法犯罪的决心意志。
近年来,北海市纪委监委始终秉承“查办案件是最有力监督”的理念,坚持既要查要案、又要盯小案、更要办铁案,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坚决惩治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征地领域资金富集,是产生腐败问题的‘高风险区’。”2019年10月,北海市纪委监委收到反映银海区征地工作存在以权谋私的问题线索,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细致查证,查明了时任银海区征地办负责人谢某大肆受贿、行贿,并通过签订虚假租赁合同、违规划定土地征储范围、虚增地上附着物评估价格等手段,骗取巨额征地补偿款的违法犯罪事实。
调查组没有“小成即满”,持续深挖征地领域腐败问题,相继揪出一批硕鼠蠹虫。截至目前,共立案56件,24人被采取留置措施,追缴赃款赃物合计2亿多元,有效清除全市征地领域的“害群之马”。
“想不到时隔15年,被索要的钱还能回到我手上!”拿着交还到手里的补助钱,合浦县山口镇水东村村民沈维沛感慨地说。
早在2006年,沈维沛家的房屋被洪水毁坏,因经济困难没钱修缮,便通过村委向镇政府申请到3000元补助款,时任该村干部的何某陪同前往镇民政办领取到补助款后,以餐费为由向沈维沛索要了300元。2021年,合浦县纪委监委收到这条问题线索并查明事实后,责令何某立即退还相关钱款,并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微腐败’也可成为‘大祸害’,决不能因其小而忽视、因其微而放任。”北海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向基层“微腐败”亮剑,2022年共查处相关案件119起156人,努力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北海市纪委监委查办职务违法犯罪特别注重“精准”二字,通过建立健全“一案一反馈”、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疑难问题会商论证等机制,着力发挥案件审理部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确保把每一个案子都办成铁案。
2022年5月,海城区检察院检察员黄某因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被立案审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由于黄某长期从事检察工作,反审查调查能力强,北海市纪委监委决定由案件审理室派人提前介入,先后在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办案流程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103条。最终查明了黄某长达10年、涉及38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并顺利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