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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巡乡带村”清除乡村振兴的“绊脚石”

来源:三湘风纪网

“我深刻认识到违规发放补助、套取资金行为严重损害了基层党员干部的形象,侵害了村集体利益,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衡山县永和乡咸宜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彭某诚恳地说道。

近期,衡山县委第三巡察组到永和乡开展“巡乡带村”工作,发现永和乡咸宜村违规发放补助27650元、套取工程资金60685元支付其他开支的问题。

县纪委监委收到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咸宜时任村党总支书记谷某,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彭某,村党总支委员、村委委员颜某,村专干彭某,党总支委员、村民委员会委员、报账员赵某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今年以来,衡山县积极探索“巡乡带村”工作模式,把巡察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定点清除乡村振兴路上的“绊脚石”。

“巡察前,我们向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部门全面了解各个村(社区)政治生态、信访、资金、项目等综合情况,制定问题清单,做到因村施策,分类施巡。”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巡察组根据被巡单位提供的各级文件、制度,制定政策清单;结合问题清单和政策清单,详细制定巡察重点任务工作清单,形成一套工作指导模板,促使“巡乡带村”有的放矢。巡察期间以“三张清单”为导向,重点关注惠民政策是否落实、“三资”管理是否合规、工程项目是否优亲厚友等问题。

本轮“巡乡带村”工作共发现乡村振兴领域问题71个,督促整改52个,移送问题线索4件,立案5人,党纪处分4人。

在做好“探照灯”的同时,衡山县坚持把整改落实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坚持边巡边改,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对无法立行立改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督办台账,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让巡察成果“颗粒归仓”。

同时,定期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组进行集中会审,确保整改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做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

整改结束后,县委巡察办通过实地查看整改成效、座谈交流,对照问题反馈清单等方式加强督查力度,逐一详细了解整改落实情况。重点关注虚假整改、书面整改等形式主义作风,推动整改责任单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今年以来,共推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16个,督促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建章立制69项。(衡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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