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临沂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临沂市委批准,临沂市纪委监委对临沂综合保税区党工委原副书记贾连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贾连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目无组织纪律,瞒报房产;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借用车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高利转贷;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亲清不分,私欲膨胀,挪用公款,收受巨额财物。
贾连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犯罪,其违纪违法时间跨度长且主要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沂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贾连璋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沂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