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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困境中伸出援手,传递别样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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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一方面不断优化线索发现和移送机制,确保救助及时、精准、有效,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两个专项活动,对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农村地区五类困难当事人和困难妇女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道路,力争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大格局,针对被救助人及其家庭情况,积极争取其所在地的民政、乡村振兴、妇联、残联、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支持,充分发挥各方优势,从根本上消除案件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隐患。

据统计,今年第三季度北京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案件受理、办理数较第二季度分别增加了22.22%、71.4%,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救助金的案均金额约6万元。

北京:困境中伸出援手,传递别样的温暖

东城:办案团队与申请人柳某的家属会面

北京:困境中伸出援手,传递别样的温暖

怀柔:检察官到被救助人家中帮助填写申请资料

北京:困境中伸出援手,传递别样的温暖

丰台:办案人员与被救助人谈心谈话

北京:困境中伸出援手,传递别样的温暖

大兴:办案检察官研讨案件

北京:困境中伸出援手,传递别样的温暖

延庆:检察官与基层干部共商帮扶措施

柳大妈的生活回到了正轨

【东城区检察院】

近日,当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欧阳明再次登门拜访时,看到被救助人柳大妈身体逐渐恢复,甚至可以担负起照顾90多岁老父亲的一部分家庭职责了,人也开朗了许多。

2021年4月的一天,欧阳明坐在办公桌前,认真审阅着面前的一份强制医疗法律文书。这份文书背后,是一个令人唏嘘的案件故事……

35岁的冯某是冯老伯和柳大妈的独子,多年来一直患有严重的抑郁症。2019年6月13日,冯某突然发病,手持菜刀冲到客厅,将60多岁的母亲砍成重伤,后又举刀自残。冯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后,经过司法鉴定,被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一边是正在重症监护室抢救的生命垂危的妻子,一边是被救治后送进强制医疗机构的儿子,年过花甲的冯老伯陷入绝望之中。

欧阳明意识到,冯老伯很有可能陷入生活困境却又不了解司法救助途径,便与其取得联系。了解基本情况后,欧阳明又实地走访,得知冯老伯和柳大妈都是下岗多年的工人,巨额的抢救和康复费用,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只能举债度日。背着沉重的债务负担,冯老伯不得不中断了柳大妈的康复治疗。

在冯老伯和柳大妈居住的简易楼房中,欧阳明现场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职责,手把手指导老两口撰写书面救助申请。

然而,带着救助申请回到办公室,欧阳明却想到一个问题:司法救助规定的对象是在刑事案件中受到犯罪侵害的人,可眼前这个案子,因加害人冯某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公安机关撤销了原刑事案件,被害人柳大妈是否属于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法无明文规定,实践中也没有先例可循。

“后来,我们本着国家司法救助要求的‘应救尽救’原则,经过充分论证研究,将强制医疗案件中的被害人也纳入到国家司法救助体系中来。”据了解,这也是北京市检察机关的首次尝试。

为了让司法救助切实发挥作用,东城区检察院采取“秒办”思路,从递交申请书到发放救助金仅用了8个工作日。“秒办”案件,让柳大妈的康复治疗得以及时延续。司法救助金发放后,检察官还针对柳大妈因心理创伤产生的应激反应,联系专业心理辅导机构,请咨询师为其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

接受强制医疗的冯某也没有被检察官遗忘。冯某自残送医后,其自残伤情是否构成残疾尚有疑问。因执行强制医疗,冯某暂时不能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欧阳明便积极联系残联,推动进行残疾评定上门服务。

“柳大妈的事情算是有了着落。该案启发我们进一步思考,为了让更多群众在申请社会救助时能更加及时、高效,检察机关还可以再做些什么。”欧阳明向记者谈起当时的想法。

在柳大妈司法救助案启发下,东城区检察院专门会同街道民政部门,对3年来在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人口和计划生育、残疾证申领等领域的所有群众提交事项进行拉网式梳理,从上述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工作中查找出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章和台账。

生活重新回到正轨后,柳大妈和冯老伯还成了街道综合治理积极分子,经常帮助邻居就医、接送孩子。“老人家告诉我,他们要把党和政府以及检察机关的关爱传递出去,让这份正能量温暖更多的人。这让我真切体会到司法救助工作的深远意义。”欧阳明说。

救急济困,两篇文章一起做

【延庆区检察院】

“被偷的两万多块钱都是他的残疾人补助金,要不是你们及时伸出援手,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幸亏有了救助金,去年入冬以后我给他买了电暖气,买了棉衣棉鞋,每天的吃喝也不用愁。今年又有志愿者定期来照顾,我们现在啥也不缺,谢谢检察官一直想着我们。”近日,北京市延庆区检察院检察官李琼璐电话回访被救助人郭某的情况,其监护人孙某激动地说。

孙某是郭某的嫂子兼监护人,她告诉记者,郭某今年55岁,从小在延庆区乡村长大,是一名四级轻度智力残疾人员,膝下无儿无女,平时靠捡废品和残疾人补助金维持生计。

2021年9月的一天深夜,熟睡中的郭某被屋中异响惊醒,因恐惧害怕没敢吭声。直到第二天早上,郭某才发现家里的2万余元现金和自己的手机都不见了。郭某找孙某帮忙报了案,公安机关立即派员赶到现场侦查,根据线索,很快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2021年10月,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移送延庆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据张某交代,其本人无业,家庭生活困难,就想在村里寻找目标盗窃。案发当晚,他趁郭某熟睡之机,潜入郭某家中偷走2万余元现金和一部手机,随后将被盗钱财挥霍一空。到案后,张某表示认罪认罚,但本人及其家属都没有实际赔偿能力。为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延庆区检察院刑检部门及时将该司法救助线索移送第三检察部。接到线索后,检察官李琼璐第一时间前往郭某家中实地走访调查。

郭某平时一个人生活,居住的院子里堆满捡来的废品,房间昏暗阴冷,地上杂乱摆放着生活用品,床上被褥脏乱且单薄,部分家具也有损坏。李琼璐敏锐地意识到,张某对乡村残疾老人实施入户盗窃,不仅侵犯了老人的财产权,更对其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创伤。

由于被盗钱财事实上已经无法追回,郭某本就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在初步判定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基础上,延庆区检察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郭某申请到2万余元司法救助金。

据李琼璐介绍,考虑到郭某的特殊情况,延庆区检察院把司法救助工作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大局,一方面会同镇政府、村委会,围绕完善帮扶措施、落实日常监护、司法救助金精准使用等问题进行研究,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帮扶责任,加强对郭某及其监护人的监督管理,落实好监护人主体责任,并由镇政府定期组织志愿者、党员干部前往郭某家中进行义务大扫除和安全隐患排查,最大程度实现救助效果。

同时,考虑到郭某生活上的迫切需要,延庆区检察院为其购置了被褥等日用品,以及米、面、牛奶等食品,由检察官“送货上门”,以司法温度慰藉残疾老人的心。

为表达谢意,郭某的监护人孙某给延庆区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司法救助,温暖人心。不忘初心,为民解忧。”

“‘救急’只是解一时之危,‘济困’才是我们长期要做的事情。”李琼璐告诉记者。“我们要把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司法救助效用最大化。”

跨省救助开启帮扶之旅

【怀柔区检察院】

近日,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检察官郭凤江通过微信联系被救助人朱某所在村委会。村支部书记告诉郭凤江,朱某目前在福利企业上班,家人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生活稳定,春节后即将乔迁新居。朱某的妹妹代表全家对检察官近两年来持续的关怀和帮助表示感谢,邀请检察官来朱家新居做客。

时间回到2021年2月,张某诈骗案移送怀柔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第一检察部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朱某系江苏某地的一名残疾人,他在一个找工作微信群里被张某诈骗2.25万元,使其原本贫困的家庭陷入更深困境。办案检察官及时将该线索移送第三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干警郭凤江立即着手调查。朱某的户籍和居住地远在千里之外的江苏,考虑到当时的疫情防控形势,郭凤江和同事决定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核查,并委托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予以协助。经查,不仅朱某系聋哑重度残疾人,其父也是聋哑重度残疾人,且已确诊为肺癌晚期,其母患有多种慢性疾病,无劳动能力,两个子女尚未成年,一家五口只有朱某能从事一些简单劳动。朱某家属于建档立卡低保户,全家生计依靠朱某务农和低保金维持,生活十分困难。“案发后,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朱某因内疚自责产生了轻生念头,曾三次离家出走,幸好被及时找回。”郭凤江说。

郭凤江和同事帮朱某办理了救助申请手续。综合考虑朱某家庭经济状况、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等,怀柔区检察院决定给予其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针对朱某家的生活困境及朱某子女上学入园问题,郭凤江主动与当地政府就开展多元化救助工作进行沟通,双方很快达成共识:村干部对朱某开展心理疏导;镇政府尽快为朱某就近安排工作,确保其家庭有稳定经济来源;朱某的两名未成年子女,由村委会协调减免其学校餐费、入园费以及申请扶贫助学金等事项。

“大娘,我们从北京来,是怀柔区检察院的。这些米、油和牛奶,是我们一点心意,请您收下。”2021年3月31日,郭凤江和同事赶赴江苏,将慰问品交给朱某的母亲李大娘。李大娘泣不成声地说:“谢谢,谢谢你们大老远过来,连口水都不喝,只是尽心帮我们。”第二天,2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

一次救助并不是结束,而是长期关怀的开始。此后,怀柔区检察院通过常态化回访,持续跟踪朱某的救助需求和生活现状。2022年4月28日,该院第三检察部开展“延续救助温暖,彰显检察温情”主题党日活动,干警们纷纷捐出自家孩子的衣物和学习用品,邮寄到朱某家中。“感谢你们一直惦记他们一家,各种帮忙和照顾,真是太暖心了。”5月,朱某的亲属通过视频向检察机关表达了谢意。

一案三名被害人一体救助

【丰台区检察院】

近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海丽向记者讲起她办理的一起特别的司法救助案。

2021年9月,丰台区检察院审判监督部门收到一条司法救助线索。不同于以往一人申请或者一个家庭申请,该案由不具有亲属关系的3名女性同时申请,且申请人均已年过半百。

原来,在一起婚恋诈骗案中,被告人肖某通过花言巧语骗取被害人林某信任,并承诺与林某结婚、为其养老。之后,肖某虚构投资项目,让林某用自己的房屋作抵押进行贷款,将贷出的钱款全部用于还债和个人消费。与此同时,肖某通过婚恋网站又认识了其他两名被害人,使用相同作案手段骗取其钱款。考虑到肖某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导致3名被害人生活困难,其自身又不具备赔偿能力,丰台区检察院刑检部门第一时间将线索移送审判监督部门开展司法救助。

“接到线索后,我们立即启动司法救助调查程序。该案的一个难点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应当提交生活困难证明,而该案的3名申请人或有正式工作,或有两三千元的退休金,均无法开具困难证明。”张海丽介绍,为切实了解3名申请人的真实生活及经济状况,办案组专门到三人的居住地进行了走访。

狭小的居住条件、简陋的生活用品,还有脸上忧郁的神情……3名申请人的情况如出一辙。王女士欠下40多个网贷要偿还,每天都会接到好几个催款电话,不堪其扰;林女士用自己的房屋作抵押帮助被告人贷款,后期因无法还款不得不出卖房产,年逾六十的她只能与他人合租房子;刘女士遭受打击后长期抑郁,后来发现患上子宫颈内肿瘤三级,属高危癌前病变,急需手术,却无力缴纳医疗费。

“申请人最小的50岁,最大的61岁。遇到肖某前,她们或是有稳定的工作,或是有退休金,经济上虽不算富裕,也足够安享晚年。没想到却遭遇情感诈骗,不仅被骗走积蓄,还背上债务负担。”张海丽说,经调查核实确认,3名申请人遭受犯罪侵害导致在短时间内支出远大于正常收入,且无法获得有效赔偿,因此生活陷入窘境,属于国家司法救助范围。

2021年9月22日,丰台区检察院给予3名申请人每人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并分别联系申请人所在社区,咨询是否有其他救助措施,如帮助申请公租房等。3名申请人非常感动,表示检察官的努力带给她们重新面对生活的勇气。

2022年10月,肖某被丰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我们会回访跟进3名被害人的情况,尽可能提供帮助。”张海丽说。

为因案致残被害人雪中送炭

【大兴区检察院】

“感谢国家的好政策!”近日,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检察官贾淼电话回访张某某,向其了解司法救助申请人张某的近况。“多亏你们帮忙申请了司法救助金,我父亲虽然无法完全康复,但经过医院进一步治疗,现在身体机能比之前好了许多,能进行一些简单活动了。我们对生活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原来,2014年8月1日,程某某在大兴区黄村镇某在建工地因琐事与张某发生口角,随后发展为肢体冲突,程某某将张某从脚手架上推下,致其颈部受伤。张某经过手术治疗,仍遗留有双上肢及双下肢运动功能障碍,造成生活不能自理,被确认为肢体一级残疾。张某前后治疗共花费9万余元,虽然当时案发工地负责人垫付了一部分医药费,但程某某于2021年11月24日被抓获归案后,却因为无赔偿能力未进行赔偿。

程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大兴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案件办结后,大兴区检察院主动作为,发现张某很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对其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

“我们了解到,张某受伤后生活不能自理,也没有劳动能力,只靠每个月的国家低保金维持生计。其家庭成员还有儿子张某某及10岁的孙女,三口人生活十分困难。”贾淼走访村委会得知,案发后村里积极为张某一家办理了低保补助。张家曾被列为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虽于2016年脱贫,但仍面临不小的返贫风险。除了依靠低保金,张某的儿子张某某还有一点务农收入,但他既要照顾受伤的父亲,又要照顾还在上小学的女儿,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贾淼介绍,张某的情况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当予以救助。贾淼和同事帮张某办理了救助申请,大兴区检察院决定给予张某国家司法救助金5万元。2022年4月,5万元救助金发放到位。

文稿统筹:检察日报记者田野简洁通讯员王松卫邢涛

[版面编辑:何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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