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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强化督办 提升问题线索和案件处置质效

“你镇一件问题线索已于2021年12月25日立案,现临近超期尚未办结,请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加快办理进度,确保在办结时限内完成……”近日,东至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通过电话督办方式督促相关镇纪委对未办结案件及时办结销号。

加强督办是提升问题线索处置效率、强化内控管理的有力抓手。近日,针对问题线索办结不及时、个别案件超期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出台《东至县纪检监察组织问题线索和案件督办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督办办法》),压紧压实各级承办部门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的主体责任,为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了坚实保障。

“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将倒逼各承办部门在消化存量上下功夫,有效解决问题线索久拖不办、案件久办不结等现象发生。”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道,该县纪委监委实行问题线索动态对账工作机制,抓好问题线索、案件查办跟踪督办双“闭环式”管理,由案管室建立督办台账,每月底对承办部门进行对账核对,及时准确掌握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并全程跟踪督办,定期汇报办理进度。

同时,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和未留置立案等4类处置方式,严格规定督办时限和超期情形,分类采取口头提醒、书面提醒、制发《问题线索(案件)督办单》、约谈提醒和批评教育等督办方式,确保受理问题线索及时办结。截至目前,共计处置问题线索314件,立案查处172件,并就8件长期未结问题线索和案件约谈相关乡镇纪委负责人2人,督促提醒8次,下发《督办单》3份。

加快线索和案件处置效率,要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为此,该县纪委监委健全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议或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处置意见,并在会前组织业务骨干授课,着力提高业务能力。常态化开展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情况分析及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质量短板与问题。今年以来,共召开6次问题线索排查会和8次问题线索专题调度会,组织5名纪检监察室主任轮流授课,并制发审查调查情况分析报告4期,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1期。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问题线索督办,推动线索高效处置,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审查调查工作流程规范、措施精准、管理科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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