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履职为企业减免加处罚款
近日,山东省沂水县检察院检察官王晓燕和同事来到某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物流公司”)回访,了解行政争议化解后企业的发展现状。检察官看到了轰鸣的机器,忙碌的工人以及进进出出的物流车……物流公司经理刘某开心地说,自从检察官帮助化解行政争议、协调有关部门免除了公司79万元加处罚款后,公司如今已恢复运转,经营状况整体向好,工人们的干劲更足了。
江苏籍客商刘某经营的物流公司作为沂水县的招商引资项目,主要从事物流配送、电子商务、智慧农贸等业务。2017年8月,刘某心存侥幸,在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就动工在城郊一块空地上建设了框架结构楼房,结果被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该局遂对物流公司作出罚款7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由于资金紧张,物流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缴纳罚款,也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又被加处罚款79万元。
多次催告无果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1月,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并以限制消费等措施终结本次执行。
“检察官,帮帮我们公司吧!”2021年9月的一天,刘某来到沂水县检察院申请监督,“在被处罚后,公司已经及时补办了相关手续,只是因为资金紧张,再加上这几年受疫情影响,经营状况实在不好,才没能按时缴纳罚款。现在企业很困难,我们实在无力缴纳全部罚款……”
刘某说,150多万元罚款、限制消费等措施使公司经营受阻、信誉受损,参与招投标、贷款融资等都成了难题,而突发的疫情更让公司发展雪上加霜。
“这看似简单的一个案子,背后很可能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生死。”受理刘某的监督申请后,作为该案的承办检察官,王晓燕当天就去法院调阅了相关案卷,并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为查明事实真相,她又来到物流公司实地走访,现场查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工人工资发放等情况。
经调查核实,王晓燕发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事实认定无误、适用法律正确。“但物流公司事后已经采取了补救措施,且在疫情背景下经营确实困难,能否为其减免加处的79万元罚款呢?”王晓燕认为,本案具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基础,只是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于是,王晓燕开始不停地奔走忙碌。她先是对刘某进行充分的释法说理,使其深刻认识错误,之后又积极与法院执行局沟通,还多次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座谈协商,共同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在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2021年9月26日,沂水县检察院就此案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与会人员听取了当事双方的陈述并进行了深入讨论。听证员一致同意对物流公司减免加处罚款。最终,此案有了最佳解决方案:物流公司一次性缴纳79万元罚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同意减免79万元加处罚款。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企业减免加处罚款,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负累,不仅实践了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承诺,也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参加听证会的政协委员称赞说。
“感谢检察院帮我们协调这个案子,为我们减轻了负担。我会尽快缴纳罚款,以后办事也一定合规守法……”刘某感激地说。
听证会当天,沂水县法院即恢复执行本案,物流公司当即缴纳了79万元罚款。至此,一场历时4年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企业发展也将迎来一个崭新的“春天”。
[版面编辑:刘文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