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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龙湾:实质性化解多年的涉土地权属争议

土地归属问题终于解决了

“多谢检察官的帮助,这块地的归属问题终于解决了!我也可以安心过好日子了。”近日,诸大向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表示,他自愿签下息诉罢访承诺书。至此,一起持续20多年的涉土地权属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诸大早年从父亲手上继承了一套旧房屋。1999年,诸大持镇政府出具的案涉土地为他所有的相关权属证明,向龙湾区原土地管理局(现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申领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因房屋建于上世纪60年代,面积小且破旧,诸大一直没有居住。可让他没想到的是,2021年6月,因房屋拆迁需要丈量案涉土地,他发现这块土地早已被更正登记到了自己的弟弟诸二名下。

原来,2001年6月,诸二以初始登记时错报土地使用者名字为由,到原土地管理局将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由诸大“更正”为诸二。但原土地管理局在办理期间并未告知诸大土地使用权被更正一事。

与弟弟一番争吵无果后,2021年7月,诸大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原土地管理局作出的土地使用权更正登记。经过一审、再审,诸大的诉求均因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被驳回。

2022年6月,诸大向龙湾区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受理该案后,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立即对该案开展深入调查,通过调阅案卷、询问相关证人,确定原土地管理局在更正登记过程中未告知原持证人诸大,存在程序违法。同时认为,申请人诸大要求撤销土地使用权登记的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

但检察官考虑到,如果要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直接撤销更正登记,对原土地使用权登记恢复效力,恐怕诸二又要诉诸法律,双方难免会再次陷入民事诉讼中,仍无法实质性化解矛盾。诸大和诸二系亲兄弟,因为拆迁补偿问题引发矛盾,多年来结怨较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对双方而言才应是最佳解决方式。因此,该院针对原土地管理局存在的程序违法问题,及时向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同时,办案检察官以召开多部门沟通协调会等方式,多次上门向诸家兄弟释法说理,努力解开双方多年的心结。

经过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日前,在办案检察官和行政部门相关人员的见证下,诸二支付诸大相应的款项,诸大同意案涉土地使用权归诸二;诸大当场表示息诉息访,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版面编辑:刘文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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