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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发展践悟 做深做实招投标领域监督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准确研判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加大监督力度,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切实守护招投标公正公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实践中,如何做深做实招投标领域监督?我们采访了三位地方纪委监委负责同志。

本期嘉宾

项跃文安徽省蚌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袁洪四川省达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何锋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紧盯责任落实、机制运行、作风纪律等情况,严防招投标廉政风险

记者:请结合实践谈谈,严防招投标廉政风险,有哪些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

何锋:我们严肃查处了湘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向鸿鹄、泸溪县政协原副主席杨昭君、保靖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明海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这些案件都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插手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事项等情形。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将招投标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列入优化营商环境监督重点内容,推动党内监督、巡察监督、派驻日常监督等深度融合,紧盯责任落实、机制运行、作风纪律等情况,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先后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超概算、出借挂靠资质、规避招投标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截至目前,会同相关部门立案处理141人。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督促主管部门整章建制,创新招投标监管模式,强化制度执行,从源头上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等问题发生,保障招投标市场良性竞争。

项跃文:我们牢牢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既坚持压实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又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统筹“室组地”力量,精准监督、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督促监管部门和责任单位及时整改问题。监督推动下,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打造了招投标全流程交易电子化系统,进一步健全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相关责任单位梳理工作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重建标前、标中、标后各个环节工作规范和流程,制定98项工作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篱笆。同时,我们注重加强整体联动,避免单打独斗,形成治理合力。如在整治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过程中,针对查办串通投标案件证据难固定等问题,我们组织公检法部门就证据内容和标准进行讨论研究,提高查办工作效率。

袁洪:去年10月,我市开展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在市纪委监委机关设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专班专职推进,重拳整治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我们健全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动机制,先后就政府投资2000余个招投标项目进行摸排,深入挖掘重点问题线索587条,精准梳理出招投标领域3大方面9种类型问题表现。聚焦招标人、代理机构等主体,严查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行为,政法机关一举打掉9大围串团伙,立案侦查271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147人,其中县处级16人,形成强大震慑。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市城管局原局长王某等119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督促相关单位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细化明责、履责、追责等事项,“废改立”规章制度83件,着力解决查而不止、纠而复发、屡治屡犯等问题。

紧盯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记者:如何盯紧管住“一把手”,有效防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

袁洪:系统治理中,我们重点剖析了市振兴农业产业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徐某串通投标、收受贿赂案和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原党支部书记宋某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收受贿赂案。我们发现,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往往是官商勾结、上下一体、利益均沾。同时,一些行业部门集决策、执行与监督权于一体,极易发生权力寻租。为此,我们通过完善行政监督执法、刑事司法、纪检监察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优化线索研判、证据移交等联办流程,推进系统治理常治长效。聚焦招投标领域信息透明度低、流程风险突出等问题,推动搭建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监管、信用评价两大平台,实现“交易+服务+监督”一网运转,打破信息壁垒,排除人为干扰。聚焦招投标领域监管联动不足、惩处震慑不够等问题,坚持事前放权预防两手抓,压实招标人责任,抓好源头监管;坚持事中线上线下相结合,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抓好过程监管;坚持事后受贿行贿一起查,积极完善党委政府主导、行业主管部门主责、公安机关主查、纪委监委主推的治理格局。

项跃文:针对案件查办中暴露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为特定投标人“量体裁衣”,职能部门履职不力、疏于监管等问题,我们制定强化日常监督实施办法,明确15种监督方式、6类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各类监督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形成合力,着力构建招投标监督闭环。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按季度召开廉情分析会,向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通报日常监督情况,指出存在问题、薄弱环节,督促抓好整改。细化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纪律规范,实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登记报告制度,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担当尽责、规范用权。将查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作为工作重点,严惩违规设置招标前置条件或硬性要求等问题。从严处理以指定、授意、暗示、打招呼、请托说情等方式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的行为。

何锋:我们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围标串标、权力寻租、权力变现等问题,严厉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及其背后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着力打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投标竞争环境。不断健全和完善招投标领域制度体系,持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各个节点环节进行全程记录,出现问题倒查追责。规范招投标运行机制,提高招投标领域科技信息化管理水平,增强制度刚性执行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坚决防止权力滥用,助推招投标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

记者:做深做实招投标领域监督,守护招投标公正公平,还需要从哪些方面着力?

项跃文:在监督手段上,要从监督权力向制约权力延伸;在监督对象上,要从领导干部向所有权力主体延伸;在监督过程上,要从阶段向全程延伸,做到事前堵住、事中卡住、事后查住,环环相扣。要进一步增强权力主体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办好案与说好案、用好案相结合,采取通报曝光、案件剖析、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方式,持续强化震慑、传导压力,做深做实思想政治工作,使领导干部明纪法、知敬畏、守底线。

何锋:要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始终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等,督促职能部门依法监管、主动监管、从严监管,努力把招投标关键节点管住管到位。要加大查处力度,紧盯规避招标、弄虚作假招标、串通投标、违法分包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的领导干部,严厉打击领导干部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工程招投标领域“提篮子”等行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者严厉惩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从严惩治招标代理机构充当围标串标操盘手等问题,对不公正行使评委公权力、徇私舞弊甚至收受贿赂的评标专家严厉打击,严肃查处陪标专业户,整治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等问题,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袁洪:要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公共资源交易、发改、财政、住房建设、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健全完善权力清单等各项制度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用好行贿信息档案库,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等联合惩戒机制,让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处处受限、寸步难行”。要不断创新完善监督机制和监督方式方法,推动完善各类监督的统筹协调制度,促进党内监督与审计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的贯通融合,不断提高监督工作质效。(记者李张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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