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陈旭)记者14日了解到,经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北京普惠健康保项目组共同研究决定,向2023年度“北京普惠健康保”参保人赠送新冠病毒保障责任,赠送对象为2023年度“北京普惠健康保”被保险人,新冠病毒赠险的保障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保人无需再额外支付保费或提供参保手续材料。
根据保障方案,在保障期内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二级(含)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法定传染病诊治定点医院确诊为新冠病毒传染病重型或危重型的,保险人一次性给付保险金2万元,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确诊标准将依据国家卫健委指南进行实时动态调整。
根据扩展后的保险责任,新冠病毒传染病重型和危重型确诊标准以二级(含)及以上公立医院或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定的法定传染病诊治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出院小结等为准。并参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相关界定标准,如有更新将以最新版为准。
据悉,北京银保监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加快开发涵盖新冠病毒传染病相关员工医疗等保障责任的保险产品。2023年度“北京普惠健康保”扩展新冠病毒保障责任也是推进落实政策的一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