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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以案明纪”让处分决定宣布“掷地有声”

“我真的很惭愧,我的行为给单位抹了黑,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遵纪守法,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日前,一场处分决定宣布暨支部党员大会在太和县某单位举行,该单位干部李某在会议上诚恳表态,在场的同事深受触动和警醒。

“公开宣布处分决定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镜鉴,汲取深刻教训,进行深刻反思。”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发言时说道,这对我们来说是个教训,也是个警示,我们单位一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全面进行整改,努力打造廉洁团结的干部队伍。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将处分决定公开宣布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的一个缩影。为放大警示教育效果,该县深入开展“以案明纪、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工作,着力推进以案说害、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案说改,在处分决定宣布过程中,结合警示教育工作进行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不断规范宣布程序,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做到“应宣尽宣”,通过提前安排被处分人检讨、单位负责人表态发言等程序,保证处分决定宣布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实现处分效果,体现执纪执法的权威性、威慑力。今年以来,该县共开展了140余次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纪法效果。

为贯彻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在开展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后,该县纪委监委组织相关案件承办部门积极对受处分干部进行教育回访,精准细致做好受处分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让其从内心深处真正接受处分决定,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端正态度、重拾信心,达到教育与激励双重效果。今年以来,共对87人开展暖心回访。

“案件查办不是目的,处分决定不能束之高阁,要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发挥标本兼治功效。”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让受处分人员反思警醒的同时,充分发挥党纪政务处分的威慑力和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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