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分”是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的一种典型手段,即用自己的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赃款,再转到上家指定的账户,完成洗钱。有这样一个“跑分”团伙,试图用“黑吃黑”的方式将这笔钱据为己有。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抽丝剥茧、引导取证,终于在一次次的证据核实中,找到了“消失”的交易记录和“不在场”的作案第三人。
2021年7月31日,魏龙带着徐凯等五人从无锡出发到湖北武汉帮助上家“跑分”。上家用他们提供的银行卡、微信账户一共流转了几十万元的赃款,但六人最后只分到5000余元,魏龙心有不甘。他发现流转的几十万元被分成数十笔流入银行卡,要等凑到2万元以上,上家才会通过微信账户转移,这样赃款会在他们的银行卡里停留一段时间。
“我们就趁这个时间差将卡里的钱悄悄转走。这是‘黑钱’,他们不敢报警。”魏龙的提议得到了同伙的响应。六人经过商议,由徐凯提供银行卡、微信账户给上家“跑分”,魏龙则在外面配合,等赃款一转到银行卡上,他就登录徐凯的微信把赃款悄悄转走。行动当天,魏、徐二人成功转走了钱。
不久,魏、徐二人被民警抓获归案。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用徐凯的微信账户“黑”走了上家流入银行卡里的赃款3.4万元,把其中的1.7万元转给了李明等不在场的另外四人。徐凯的微信账户交易记录证明了二人的说法,李明等人也称事后收到了1.7万元。
但是,检察官在进一步核对钱款的流向时,发现徐凯的银行卡一共“黑”了3.7万元赃款,分成一笔2万元和一笔1.7万元,并非犯罪嫌疑人交代的3.4万元,还有3000元不翼而飞。此外,那笔由徐凯转给李明的1.7万元,在李明和其他同伙的微信账户中完全没有记录。对此,犯罪嫌疑人仍坚持原来的说法。
再次仔细审查卷宗时,一个不显眼的细节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徐凯曾提到,李明还有一个微信号,绑定的是自己的银行卡。检察官初步判断,这个微信号可能与本案有关,于是引导侦查人员根据徐凯提供的信息,对该微信账号进一步侦查。
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根据公安机关调取的交易记录,该微信和徐凯的微信都绑定了徐凯的银行卡,一起作为“黑钱”的工具“黑”了3.7万元。正是这个微信账户接收了从银行卡转账的2万元,又接收了从徐凯微信账户转来的1.7万元,这笔1.7万元又在两个微信账户之间来回转,造成了徐凯的微信账户“黑”到3.4万元的假象。如此流转,目的是防止“黑钱”被上家发现,以及账户被平台冻结。
至此,“消失”的交易记录找到了。那么,这个微信号是不是李明在使用呢?
徐凯称,这个微信号虽然是他实名认证的,但由李明使用,可李明对此予以否认。在检察官的引导侦查下,侦查人员在犯罪嫌疑人同伙的手机上查到了这个微信号的真面目:昵称“小六”、使用人李明。其他同伙在微信群聊中也直呼李明为“小六”。
在证据面前,李明只好交代了自己使用这个微信账户参与“黑钱”的过程。经过不懈努力,隐藏的第三个作案人也被找到,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11月14日,经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魏龙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李明、徐凯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一年二个月,各并处罚金3000元。而另外三人中,一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其他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另外两人因没有达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犯罪数额、也未实际参与“黑”钱,所以未被处理。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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