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就病毒感染后,哪些情况可以居家治疗?符合什么条件可结束居家治疗等问题做出详细说明。根据最新《指南》,在8日下午举行的发布会上,瑞金医院院长宁光院士也就什么情况下需要去医院就诊、如果孩子感染了是否要送医等市民关心的问题,做了进一步解答。
被病毒感染了,哪些情况可以居家治疗?
无症状或症状轻微,且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
应如何进行对症治疗?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有需要时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哪些情况下需要转诊治疗?
出现呼吸困难或气促。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以及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如出现上述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中国工程院院士、瑞金医院院长宁光说:“一般孩子发热大概3天左右,自己就会逐渐减退。对于一些精神、胃口不受影响的轻度感染的儿童,居家治疗观察就够了。但是也有几种情况建议大家注意就医。当婴幼儿有高热、体温持续上升3天以上并且整体状态不佳,应该及时就诊。尤其3个月以下的小婴儿出现发热,无论孩子状态(如何),应该来医院就诊。”
居家治疗期间如何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交叉感染?
尽量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每天定时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治疗人员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
符合什么条件可结束居家治疗?
如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Ct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24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