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本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指出要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其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居家隔离不仅比集中隔离方便,而且与家人在一起,人情味更浓。此举还可以节约大量隔离资源,让医务人员有更多精力投入到重症病例的治疗和日常诊疗当中。这次调整对家庭和个人有利,对疫情防控、医疗系统和整个社会都有利。并且由于新冠病毒变异毒株的毒力在不断衰减,此举在技术上可行,也是疫情形势发展的必然。
但落实这一优化举措也要具备一些配套措施。比如,职工隔离在家期间只能居家办公,对于企业来说是一大损失,企业是否愿意,会不会以扣工资等方式“卡脖子”,仍有待观察。在带薪休假都面临阻碍的背景下,职工居家隔离势必会遇到大大小小的阻力。因此,应该明确居家隔离既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权利,在劳动保障等方面,要针对用工单位出台具体要求,把话说在前面。
居家隔离期间,除了日常生活要得到保障之外,一个新的服务内容是应该得到相应的隔离观察和诊疗。此外,一旦居家隔离人员病情加重,要有快速便捷的通道进行转诊。在这方面,家庭医生可发挥更大作用,因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为居民提供居家诊疗服务和健康指导。居家隔离既是优化防疫政策的一项内容,也是家庭医生面临的一次考验,同时也是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一次机会。因此,基层医疗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有必要迅速制定配套服务方案,提供相应的服务。
还要看到,居家隔离并不适用于所有人,如果有居民需要进行隔离,那么理应为这类人群创造便利条件。尤其是,当家里有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时,不少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患者出于对家人的保护,或许也会自愿选择集中隔离。因此应该有足够的集中隔离床位,供这部分人选择。此外,当一个小区采取居家隔离的人多了,尤其要避免加大对老年人和基础疾病患者交叉感染风险。除了这些易感人群要积极按要求接种新冠疫苗外,还可考虑在适当的时候,将家中患病老人和重病患者转移到更安全的地方救治。
新冠疫情防控正面临一个关键转折点,尽快设计好疫情防控措施优化后的“行车路径”,在推出居家隔离等防控方案的同时,用更加细致可行的配套措施,为新的防控方案保驾护航。如此才能为将来注入更多确定性,让民众更加感到心中有底,也让未来的防疫更加井然有序,疫情防控能够稳步迈向胜利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