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荔湾区划定高风险区如下:
一、华林街道
(一)寺前社区下九路59号、兴华大街2号。
(二)福安社区十八甫北路8号、十八甫北路9-14号一楼。
(三)兴贤社区文昌南路兴贤坊30号、30号之一。
二、东漖街道
芳和花园16号。
三、中南街道
(一)海南村棉村横街三巷32号。
(二)教师新村一巷19号。
四、茶滘街道
招村二十亩2巷1号。
五、龙津街道
长寿直街13、15、17、19号
六、西村街道
(一)和苑三街8号。
(二)西湾路155号之二。
七、金花街道
(一)荔湾路70号。
(二)龙津中路世和街42号。
八、石围塘街道
芳村大道中564号。
九、东沙街道
东塱村天后西街57号。
以上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上述高风险区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