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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受害人家属们已等待这份判决书20多年

11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二审宣判,决定维持一审原死刑判决。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为一起涉及4起案件7条人命的跨世纪复杂大案,劳荣枝案一审、二审审理过程历时2年多。这一份终审判决书,从一家三口被灭门算起,南昌案熊某的家属已足足等待了26年;从失去丈夫、失去父亲算起,合肥案家属朱大红一家,则已经等待了23年。

背负7条人命逃亡20年,数个家庭无辜破碎

“20多年的等待,我们是在伤痛和煎熬中度过的。”对于合肥小木匠案被害人一家而言,劳荣枝像是“恶魔”般的存在。

1999年6月,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市歌舞厅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劳荣枝男友法子英以“关狗”为名,提前定制了一只钢筋笼。同年7月22日上午,劳荣枝将被害人殷某诱骗至租住处,殷某被捆绑关进钢筋笼。为逼迫殷某尽快交付财物,法子英外出将正在找活干的木匠陆某,骗至租住处残忍杀害,展示给殷某,并将陆某的尸体放入冰柜。之后法子英来到殷某家,向殷某妻子索要钱财,殷某妻子外出报警,法子英被公安机关抓获,劳荣枝则逃走从此失去踪影20年。同年7月28日,殷某和陆某的尸体在法子英和劳荣枝的租住处被公安机关发现。

小木匠陆某被杀害时,家中有3个孩子,其中最小的女儿只有3岁。陆某的无辜惨死,让家中瞬间失去顶梁柱。此后,陆某的妻子朱大红独自撑起整个家,将三个孩子辛苦养大。

检察机关一审指控,在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谋划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故意杀人案件共致7人死亡,其中劳荣枝参与杀害5人,并抢劫大量钱财。

指控的数字背后,是数个家庭的无端破碎。

检察机关指控劳荣枝最早的一起犯罪,是1996年发生在南昌的一起灭门案。

1996年6月,劳荣枝与法子英来到江西省南昌市租住。劳荣枝化名“陈佳”在南昌市某夜总会做陪侍小姐,并与法子英共同确定了被害人熊某为作案对象。同年7月28日中午,劳荣枝打电话将熊某诱骗至其租住处。劳荣枝和法子英从熊某身上抢走金项链、手表及家房门钥匙等财物后,威逼熊某说出家庭住址。期间,法子英将熊某杀害。当日晚上,法子英又带着劳荣枝前往熊某家,用此前拿到的钥匙打开了家门,先后将熊某妻子、女儿杀害,并抢走财物。

1997年9月,时隔一年多后,劳荣枝与法子英再次到浙江省温州市作案。劳荣枝在KTV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并确定同为“坐台女”的梁某为目标。同年10月10日,劳荣枝与法子英以租房为名来到梁某住处实施抢劫,并逼迫梁某打电话骗另一被害人刘某清(KTV领班)过来。得手后,法子英将梁某、刘某清杀害。劳荣枝与法子英事后到约定地点一起逃离。

1998年夏发生在常州的抢劫案,则是唯一一起被害人幸存的案件。

1998年夏天,劳荣枝和法子英来到常州市租住。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某晚,劳荣枝诱骗被害人刘某至其租住地,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威胁刘某,并刺破刘某胸口。两人逼迫刘某打电话给其妻子索要财物,并索得人民币7万元。取得财物后,劳荣枝和法子英将刘某妻子捆绑,二人先后离开现场。

庭审中“选择性失忆”,一二审均否认杀人指控

2020年12月21日,劳荣枝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逃亡20年之久的劳荣枝坐在被告席上,却从头至尾扮演着受害者的角色。

南昌市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属于共同犯罪,为系列犯罪主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主观恶性极深,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相应刑事责任。

开庭伊始,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劳荣枝立即表示对指控罪名“不认可”,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参与作案是遭到法子英的胁迫,并将许多事情推到已经被处决的法子英头上。

“旁边有座桥,我每天上班要走过,应该是往里左手边第一栋。”庭审中,时隔20多年,劳荣枝仍能清晰地记起当年和法子英共同在常州租住的房屋位置,但对于发生在南昌、合肥、温州三地的案件关键细节,她却“不记得”了。

除了常州案,劳荣枝当庭对其余三起案件的供述,都不同程度地推翻了此前在侦查机关所作的笔录。但在2019年12月她刚落网后所做的讯问笔录中,她曾详细供述了如何与法子英分工,以坐台物色有钱人实施抢劫等犯罪事实。

公诉人在庭审中指出,在案件的侦查和审查阶段,劳荣枝共作出48份讯问笔录,其中大部分的有罪供述是在归案初期所做。检察机关正是依据这些口供及在案的其他证据,认为对几名被害人的死亡劳荣枝均是积极主动作为,构成共同犯罪证据充分。

劳荣枝的一审辩护人则认为,对检方指控的抢劫和绑架罪名无异议,但部分事实存在证据瑕疵,尤其是对劳荣枝故意杀人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需要注意的是,在同案犯法子英已被正法、证据因年代久远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对于整个案件的审判而言,劳荣枝本人的供述至关重要。

劳荣枝本人的供述,也成为案件二审的一大争议焦点。

2022年8月18日至20日,在长达3天的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劳荣枝几乎全盘推翻此前供述,对涉及故意杀人的指控全面否认,主要理由是她被法子英恐吓,从精神上、身体上被法子英控制。劳荣枝还称,此前审讯环节中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多是在审讯机关诱供、疲劳审讯的情况下作出。

劳荣枝的说法遭到检方反驳,检方认为,法子英和劳荣枝两人的口供相互印证,包括现场的在案证据跟劳荣枝的供述也是相吻合的,她的翻供言辞存在大量的自我矛盾。例如,劳荣枝一边辩称被法子英强奸并曾堕胎,自己也是受害人,一边却又与法子英处处以情侣相称、以夫妻相处,甚至在庭审中还称其为“家人”,而真正的受害者,却被她称之为“猴子”“路人甲”;劳荣枝一边极力否认自己和法子英有预谋,一边又说从南昌开始就确定了“仙人跳”方案,而案件中,两人总能不约而同地出现,被害人则一个接一个在出租屋中被绑或者被杀;同时,劳荣枝一边称自己被法子英殴打、威胁、精神控制,一边又承认两人先后到韶山、宁波、杭州等地游览“祖国大好河山”。

出庭检察员总结认为,劳荣枝在二审中的当庭供述矛盾重重、漏洞百出、违背常理。根据刑诉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被告人庭审中翻供,但不能合理说明翻供理由的,或者其辩解与证据矛盾的,而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的,可以采信。劳荣枝的当庭翻供,没有事实和依据,与在案证据相矛盾,应不予采信。

案件审理历时两年多,一份判决书等了二十六年

劳荣枝案是一起跨世纪的大案。劳荣枝的系列犯罪行为,发生在1996年至1999年的上个世纪末,而归案则是在时隔20年后的2019年。

2019年11月28日,逃亡整整20年后,劳荣枝在福建厦门湖里区东百蔡塘广场手表专柜被厦门警方抓获。同年12月5日,南昌市公安局派员押解劳荣枝返回南昌;同年12月12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于对该案提前介入侦查;同年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劳荣枝批准逮捕。

因年代久远不少证据未得到保留,且另一名同案人法子英已被处决“死无对证”,劳荣枝案的审理过程注定漫长。

2020年8月31日,归案9个月后,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9月1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劳荣枝案;同年12月21日、2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常州绑架的事实,系坦白。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劳荣枝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

今年8月18日,前期因为疫情原因案件中止审理后,案件终于迎来二审开庭。庭审十分激烈,一共耗时3天,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11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二审宣判,决定维持原一审死刑判决。

从2020年9月法院受理劳荣枝案,到2022年11月二审终审宣判,案件整个审理过程历时2年多。

这一份终审判决书,从一家三口被灭门算起,南昌案熊某的家属已足足等待了26年;从失去丈夫、失去父亲算起,合肥案家属朱大红一家,则已经等待了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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