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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做实做细内部监督 严防“灯下黑”

“您好,请问在办案过程中,相关人员是否存在索要钱物,提示给予好处费等行为?”近日,贵港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工作人员对一名解除留置后的涉案老板进行面对面回访。

为加强对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权力运行过程的日常监督,贵港市纪委监委出台《贵港市纪检监察案件回访制度(试行)》,按照“访前有方案、访中有记录、访后有报告”的工作程序,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采取上门走访、当面约谈、电话回访等形式开展回访,填写《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回访卡》,并经被回访人签字确认。

“开展案件回访工作,既加强内部监督,促进依规依法文明办案,有效防止以案谋私等问题发生,又有力提高执纪执法公信力,增强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同感。”贵港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要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市已开展案件回访15人次。

强化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为全面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贵港市纪委监委机关围绕部门职责和岗位责任,重点是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和巡察等权力运行全过程,以及选人用人、采购和财、物管理等方面,分析每个工作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短板,共梳理出廉政风险点61项,对应建立防控措施95条。

此外,贵港市纪委监委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为督促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一把手”带头忠诚履职,依规依纪依法正确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贵港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贵港市纪检监察系统“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直属企业纪委主要负责人和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列入“一把手”范围,突出自上而下的监督、同级监督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专责监督,规范“一把手”问题线索管理,强化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坚决防止突破底线、逾越红线。该市纪委监委还组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签订《领导干部不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承诺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等方面划出“红线”,切实防范领导干部进行插手干预,确保始终做做严防“灯下黑”。(贵港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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