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桓台县检察院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多角度、全方位为民办实事解难题。2021年,该院在淄博市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排名第一,连续两年在淄博市检察机关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一。
“有人开车掉湖里了!”今年1月,桓台县一民间救援队接到电话,马踏湖国家湿地公园有人请求救援。桓台县检察院获得线索后,立即展开实地调查,发现事故原因是现场无护栏。3月7日,该院依法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完善公园安全设施。相关监管部门收到建议后立即整改。4月20日,检察官对整改落实情况回访时发现,湿地公园已设置了护栏、护堤及警示牌。
作为中国首批美丽河湖,马踏湖国家湿地公园是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国家水利风景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今年6月6日对外开放。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律娜娜欣慰地说:“我们的工作为景区开放奠定了安全基础。”
2010年至2017年,周某等人超范围在承包的矿场开采铁矿石,并加工成铁粉后对外出售,销售金额7500余万元,造成当地生态环境恶化。桓台县检察院在追究周某等人非法采矿行为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委托具有资质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对生态环境损失进行鉴定。“我们与相关部门就修复费用的认定标准、修复方案的验收、诉讼请求的确认依据等问题进行磋商并达成共识。”律娜娜告诉记者。根据鉴定意见,该院请求法院判决周某等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500余万元,并承担鉴定费用75万元。
今年6月27日,法院先就该案刑事部分作出判决,依法判处周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并依法追缴、没收全部违法所得。8月9日,法院对此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作出判决,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在办理张某等人涉恶案件时,桓台县检察院发现张某有破坏耕地的行为,随后多次派人到现场调查,深入了解涉案土地情况。经查,早在2009年3月,张某承包了桓台县果里镇杨家村集体耕地2760平方米,非法用于粉碎铁矿石和堆放矿渣、尾矿等,并将其中1232平方米土地硬化建设其他设施。截至2021年12月法院开庭审理张某等人涉恶案时,该硬化土地仍未恢复。该院依法对张某非法占用耕地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直拒不认罪的张某,直到2022年6月2日才承认了自己占用并破坏耕地的行为,同意对破坏的耕地进行复垦并接受调解。张某虽然有复垦意愿,但其羁押于看守所,无法履行复垦义务,遂委托其儿子张某某对硬化土地进行复垦。
桓台县检察院就此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在听证员见证下,张某某出具了复垦保证书,并在7日内对涉案耕地进行复垦。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首先要考虑为群众解决问题,让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法治化治理’一体进行的良好效果。”该院检察长常永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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