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渔后,李某每天都会通过监管平台向所里报告。”近日,平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向该县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详细了解船老大李某的监管情况,得知李某十分珍惜此次机会,已办理完各项手续,顺利出海。这是该院积极落实《浙江省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助力解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外出难题的生动体现。
今年7月,李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8月,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李某向当地司法所申请请假出海作业,但因出海范围广、时间长、海上卫星信号不稳定等未获批准。开渔期临近,李某又急又愁,怎样才能保证出海捕鱼与社区矫正“两不误”?
“我是船老大,一年的生计全靠8月到11月捕鱼的收入,船上还有5名渔民靠出海捕鱼谋生,能不能让我请假出海捕鱼?”得知李某的情况后,检察官第一时间查看了李某提交的相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因海上作业需外出请假的申请材料,通过走访核查,了解到李某今年53岁,从事出海捕鱼工作已有30余年,仅有小学文化,让其转行从事其他工作可能性较小。且李某系船长,持有相应的开船证件,而其余5名船员均无船舶驾驶资质,如果李某不能出海,其余5人的生活也会受到影响。检察官进一步了解得知,李某在社区矫正期间,遵规守纪,表现良好。
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平阳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积极沟通,经讨论后一致同意李某在符合从事渔业捕捞作业条件的前提下,请假外出从事渔业捕捞工作。但因海上作业具有较多不确定性,李某须每日在固定时间通过卫星电话、“浙里矫”App或微信等方式向司法所报告其所在位置和工作生活情况。同时,该院还借助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温州海上斑马线”平台的船上监控、轨迹查询、信息告警等技术手段,对李某海上捕捞作业活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确保李某“出得去、管得住”。
为进一步解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难、请假手续审批烦琐等问题,平阳县检察院与该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平阳县社区矫正对象涉海涉渔外出活动监管监督办法(试行)》,对涉海涉渔行业范围、申请材料提交、审批期限、远程实时监管、违法违规处置等作出明确规定。下一步,该院将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的沟通联系、衔接配合,优化社区矫正监督工作模式,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精准监管,确保将相关文件精神和对应的便民惠民政策普及到位,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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