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澎湃新闻从官方微信公众号“沂水住建”获悉,为不断改善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沂水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简称《措施》)。
在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方面,《措施》明确,借款申请人和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商转公”贷款和单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上限为50万元。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期限不超过12个月。鼓励对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格的新市民,在本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审核和还贷提取等方面,实行同城化待遇。
《措施》提及,落实人才住房政策以及实施人才租赁住房以购代建。政府可直接面向商品房市场购买部分小户型存量房源,用作人才租赁住房,加快商品房库存去化,促进房企资金回笼。
在支持刚需群体购房方面,《措施》提及,鼓励开发企业灵活开展团购住房等让利促销活动。筛选优质房企和房源,面向教师、医护工作者、现(退)役军人、公安干警、应急救援人员等群体,实施精准对接,设立“特价房优惠超市”,优化交易服务,加快商品房库存去化。
同时,对支持开发贷、降低个人按揭贷款利率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新增财政存款、基金账户等存放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对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措施》还提到,优化土地供应。推出一部分设施配套全、位置相对优越的商住地块,合理确定起拍价,增强房企拿地积极性,提振市场信心。同时,加大对央企招引推介力度。鼓励央企独资或与地方企业合资开发建设商品房项目。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