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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居家隔离场所提出具体要求

本报11月18日讯(记者曾昭娴)11月18日,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徐静东针对群众关心的居家隔离场所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徐静东介绍,为了落实好严格居家隔离要求,我省首先对居家隔离场所制定了具体条件。包括: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应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同住者同时居家隔离,不外出,并参与核酸检测。

▶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外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如果达不到以上要求,居家隔离导致疫情传播的风险较大,则仍应实行集中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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