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廉单元建设过程中,清廉建设与主责主业结合不够紧密,推进示范点的打造力度不大,带动效果不明显……”近日,清廉贵港建设专项督导小组对清廉建设责任单位履行责任情况进行现场反馈。
今年以来,贵港市构建“1+3”督导工作法,通过成立1个清廉建设专责总督导组和3个专项督导小组,列出每月问题清单,加强对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督导指导,确保压实责任,有力推进清廉建设。目前,全市已开展专项督导4轮,点穴式督导20余次,推动建成“全覆盖”8个清廉单元的示范点74个,形成全域推进良好格局。
该市坚持将清廉建设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成效纳入督导指导清单中,更加突出清廉单元建设对主责主业的保障作用,注重把清廉建设与为民办实事结合起来,严格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强化重点领域督导指导,清廉建设成效不断显现。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督促教育部门围绕招标基建、招生录取、食堂采购等重点环节,出台《关于扎实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十条措施》等制度。目前,全市各学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大力推进“阳光餐”,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督促卫生健康部门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治理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整治,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58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6份,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与水平。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督促建立健全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党员村民“阳光问廉”公开质询制度等17项,实现1181个村(社区)村规民约全覆盖。
此外,贵港市还将责任单位运用清廉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等资源,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教育纳入清廉建设单元督导指导范围。目前,该市通过督导指导各责任单位用好廉石码头、陆公井、中共广西省第一次代表大会旧址等资源,开展党性教育活动290余场,受教育党员干部2.7万人次。
“提升督导指导质效,持续深化清廉建设,既要让群众看得见清廉贵港建设实实在在的成效,也要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清廉建设中受教育、转作风、提效能,以清廉作风和担当作为保障高质量发展。”贵港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贵港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