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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随抢劫竟要求“微信支付”,男子犯抢劫罪获刑

正义网黄冈11月17日电(通讯员李春晖章琪)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抢劫方式也是“花样不断”。一男子夜晚尾随独行女子实施抢劫,竟要求扫微信收款码支付。近日,经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2年8月13日20时许,余某想着工资还没到账,全身上下只有两百块钱,便寻思着出门“找点钱”花。从打工的工厂一路骑着摩托车出发,一独身女子引起了余某的注意。

余某将女子摔倒在地,并威胁道:“转500给我!”女子扫码转账了500元给余某。收到钱的余某迅速将500元转账记录删除,并特意改了微信昵称。没过几天,余某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认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压制被害人反抗,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3条,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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