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东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对燃气管道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
正义网讯(记者范跃红通讯员洪美玲邓俊)“室外燃气管道设置了防撞栏和安全警示标志,就像安装上了‘金钟罩’,不容易碰坏受损了,我们看着很放心。”10月21日,浙江省东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到江北街道某小区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居民赵女士如是说。
今年7月初,东阳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市江北街道某小区居民自建房的燃气管道裸露在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随即,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发现室外燃气管道没有设置保护装置,周边停放着较多汽车,且道路狭窄,汽车行驶时容易撞上燃气管道,一旦发生事故将不堪设想。
检察官进一步了解到,类似问题不止存在于这个小区,而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经多处实地走访、调查取证,东阳市检察院认为,未设置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室外燃气管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7月22日,该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对燃气管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同时在职责范围内开展燃气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消除燃气管道安全隐患。
收到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督促燃气公司进行整改,对已完工小区和村庄的室外燃气管道防撞栏安装不足等问题开展排查和整治。截至10月20日,东阳市已完成10余个村庄、小区室外燃气管道防撞栏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
与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已将保障燃气安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内容,要求新建燃气工程项目必须在竣工验收前完成防撞栏和安全警示标志设置。
“正如你们在检察建议中说的那样,燃气安全不是小事,我们会举一反三,全面加强燃气工程监管,定期对保护装置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职能部门在给该院的检察建议回函中写道。
“公共安全无小事,守护燃气管道安全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尤其天气转冷,燃气安全更是要全力保障。”东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跟进监督,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守护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