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被控受贿3039余万元!广西一国企原董事长受审

来源:南国早报

11月8日,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何有成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在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

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何有成利用担任柳州市鱼峰区委副书记、区长,柳江县委书记,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广西宏桂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即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广西一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盛世博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殷振川等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入股国有控股公司、违规开展贸易、调整职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39.00426万元。

▲被告人。梁语函陈嘉敏摄

▲被告人。梁语函陈嘉敏摄

2018年上半年,何有成在担任广西宏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为增加宏桂集团营收业绩、谋取私利,违反国有公司禁止开展融资性贸易、无真实货权流转贸易的相关规定,决定为时任宏桂集团下属广西国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广西宏桂汇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莫焱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贸易提供资金支持。

2018年7月,莫焱指示广西银利达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国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西汇望桂政商贸有限公司先后与詹建宙、李善军、宋冰等人实际控制的天津冠鑫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下游公司陆续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上下游公司使用合同单据材料“空转”,将国有资金转到詹建宙等人控制的关联公司。

经鉴定,2018年7月至2021年6月,桂政等公司按合同约定共支付人民币105.45亿多元给冠鑫等公司,回款金额为98.23亿多元。冠鑫等10家公司净资产为负数,超过100%的资产负债率,履约、偿债能力明显不足,造成桂政公司国有资金损失7.21亿多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当日庭审中,何有成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南国早报记者唐晓燕通讯员王涌

责任编辑:李娜

第十四届中国航展 香港首条卫星生产线即将投产 更新!北京现有高中风险区80+75个,涉及区域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