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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推行“一案双预审” 为基层办案提质增效

来源:三湘风纪网

“该案缺少部分证人证言,证据链不够完整,违纪行为时间段的阐述不够清晰……请予补充完善。”近日,衡阳市雁峰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对某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预审后,当面提出补证意见,要求限期整改。这是雁峰区纪委监委推行“一案双预审”机制、推动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的实践探索之一。

今年5月,在总结去年“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雁峰区纪委监委出台了《雁峰区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组建4个“室组地”联合工作组,并相应建立集中调度管理、专项监督开展、检举控告办理、问题线索处置、定期交流讲评等5项区街两级联动机制,构建力量一体化统筹、监督一体化发力、办案一体化协同、干部一体化培养、考核一体化评价的片区协同作战区,助推监督治理效能提升。

为了提升基层案件审理工作质效,雁峰区纪委监委依托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运行模式,实行街案区审、查审联动相结合的“一案双预审”机制,即在镇(街道)自办案件正式移送审理前,明确了两道前置“关口”:先由所在“室组地”联合工作组进行预审把关,分类提出预审评价意见,对事实不清楚、定性不准确、材料不规范的一律退回补证,把好案件质量预审“第一关”;待联合工作组预审通过后,案件审理室再提前介入,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手续、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把脉问诊”、系统评估预审,对达不到移送审理标准的,列出“补证清单”,督促案件承办部门补充调查或重新处理后,方可启动审理程序。通过“双重”过筛把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与此同时,雁峰区纪委监委还编印《镇(街)案件办理工作指南》《案件办理流程及入卷材料》《程序卷、证据卷清单》等文件,重点规范案件办理流程等要求。“室组地”联合工作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讲评会,“面对面”交流办案经验,“手把手”加强业务指导,助推基层案件质量和办案能力的“双提升”。据悉,今年前三季度,雁峰区纪委监委已开展案件“双预审”17件,发出“补证清单”19份。镇(街)纪(工)委自办案件占比较去年同期上升31.32%。“一起做工作,一体提质效。下一步,将在深化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上持续发力,推动力量互融、优势互补、业务互促,释放出更大的叠加效应,助推雁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雁峰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雁峰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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