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围绕这一“国之大者”,重庆市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注重发挥党内法规制度在管党治党中的保障作用,既下沉一线找问题、解难题,又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上升为制度,以制度促治理,推动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地见效,持续护航乡村振兴。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从新时代管党治党、执政治国实际出发,健全党内法规制度,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重庆市纪委监委坚持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行到哪里、党的建设推进到哪里,制度建设的步伐就跟进到哪里,积极完善制度体系,其中涉及政治监督、服务和保障民生方面的制度占相当比例。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庆市纪委监委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制定完善《关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村(社区)纪检监察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既体现中央精神,又结合重庆实际,把党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践需要和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切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制度保障。
始终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公转”的同时,党内法规制度工作也要实现良好“自转”。重庆市纪委监委通过广泛调研,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找准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保障乡村振兴领域存在的不足,由此制定专门的规范性文件,有针对性地强化政治监督,突出监督重点,把监督融入基层治理,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关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列明的23项具体任务务实管用,同时与其它相关制度相互呼应、同向发力,让政治监督有了具体抓手,在服务和保障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乡村振兴是全域、全员、全面的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体现在五湖四海、田间地头。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相关制度出台后,重庆市纪委监委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指导,紧盯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常态化政治监督推动基层干部履职尽责,将制度的要求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各区县纪委监委积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工作,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