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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直播间主播“助手”实施诈骗 依法获刑

正义网宁波10月31日电(记者蓝恒通讯员林杰荣陆元桔)近日,经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小安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2年4月的某天下午,小王正观看某户外主播的直播,看到精彩处会打赏一些虚拟币,而每一位打赏主播的人都会成为直播间的抽奖对象,小王被幸运地抽中。

随后,一个自称是主播“助手”的人发来消息:“我是某某主播的助手,恭喜你中奖了,现在需要核实你的一些信息,请把你的支付宝或者微信账号发给我……”之后,两人就互相加了微信。

“你把刚刚接到的验证码报给我,我这边后台再核对一遍中奖信息。”简单聊了几句后,主播“助手”就开始“进入正题”。小王看到手机上收到了一个来自直播平台的验证码,就发了过去。

“你在我们直播间消费的流水不够啊,发奖是需要冲一定的流水量的。”主播“助手”让小王先充300元的虚拟币来凑流水量,并承诺发奖了会同时返还这笔钱。

小王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选择相信,毕竟中奖提示是系统发出的,不会作假,于是小王充了400余元。

刚刚充值完毕,小王就发现虚拟币在不断减少,他仔细一看,竟然是自己的账号在直播间不断消费抽奖,而他此时并没有任何消费的操作。很快,刚充值的虚拟币就被消耗殆尽,小王也被主播“助手”拉黑了,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原来,这位主播“助手”正是小安假冒的。小安平日里喜欢玩游戏、看直播。在一次玩游戏的时候,小安被人以中奖了需要充金币的形式骗走了一些钱,于是他竟也萌生出了以这种方式实施诈骗的念头。

为了增加可信度,他专门盯上了在直播间里真正中奖的用户,因为会有官方系统提示。当出现系统提示后,小安就会去直播平台上搜索该用户的昵称全称以及头像进行核对,找准目标后,他就摇身一变成了该直播间的主播“助手”。

小安利用直播平台私信或者微信聊天的方式,首先骗取了被害人的手机号、登录验证码等相关信息,然后利用该直播平台可以多地同时登录同一账号的漏洞,登录操作被害人的账号。

接下来,小安就会以发奖为诱饵,让被害人充值虚拟币充流水,他则是立马盗刷这些虚拟币来消费抽奖,一旦抽中了奖,他就会把自己的信息发给真正的主播或者助手,以此来达到套现的目的。

2022年7月,小安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查获。同年8月底,该案被移送至奉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详细核查了小安与多名被害人的聊天记录,以及被害人在直播平台上的充值记录发现,截至2022年4月至6月,小安利用冒充主播“助手”的方法骗小王等多名中奖者进行虚拟币或者虚拟金豆充值,然后通过登录被害人账户并将账户内的虚拟币盗刷到其他直播间抽奖给自己套现的方式实施盗窃,盗窃虚拟币共计价值2600余元。

案发后,小安及时赔偿了各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各被害人的谅解。同年10月,经奉化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认为小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自愿认罪并如实供述罪行,及时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于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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