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个案件存在立案决定书未送达被审查人所在党组织,证据调取程序不规范等问题。”青阳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工作人员在乡镇案件质量互查时说道。
为持续推进纪检监察案件高质量发展,落实省市纪委《关于乡案县审工作的规定》有关要求,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近期,青阳县纪委监委组织人员赴4个办案协作区开展乡镇纪委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本次案件质量评查抽取11个乡镇共33件案件卷宗,以各协作区为单位开展,既给参评乡镇提供了横向交流取长补短的平台,也在交叉评查中梳理各乡镇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评查期间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还针对评查中发现的疑难问题现场向乡镇纪委答疑解惑,帮助乡镇纪委工作人员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
“作为纪检监察‘新兵’,面对如何办理案件,感到本领恐慌,通过这次案件质量互查我收获很大,既提升了业务水平,也进一步增强了干好案件查办工作的信心。”某乡镇新任纪委副书记表示。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乡案县审”制度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乡镇、开发区等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报审案件进行严格把关、全面审核,并实行一案一讲解、一案一点评,结合实际印发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规范化文书,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着力提升基层案件办理质效。针对乡镇报审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向乡镇逐一指明,形成指导意见清单,退回补充完善,以审促改、以案促学。截至9月份,11个乡镇纪委共报审41件案件,县纪委监委通过“乡案县审”程序,提出整改问题33个,退回补充证据5件,改变拟处分意见2件。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稳中求进,准确把握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成果,严把执纪审查‘最后一道关口’,把每个案子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