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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谈“昆山反杀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新京报讯(记者陈琳刘美君)10月19日,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第三场记者招待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介绍,检察机关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从严追诉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进社会和谐,“比如,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办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有影响性的正当防卫案件,向社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理念,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新京报记者陶冉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童建明。新京报记者陶冉摄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新格局,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了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从2012年的69.7%下降至今年前9个月的28.3%,“这充分体现了司法的文明和进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大幅度持续下降,危险驾驶、电信诈骗等新型危害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大幅度上升。根据这样的犯罪结构变化,检察机关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从严追诉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增进社会和谐。

童建明说,最高检着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会同公安部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目前已建立了3600多个协作办公室,促进监督更有力、配合更顺畅。2013年至今年9月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11.9万件。创新巡回检察工作机制,改进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通过加强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落实“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最高检汇总分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围绕校园安全、窨井管理、网络整治等,发出了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推动治罪与治理有机结合,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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