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万亿城市、浙江人口第三大市宁波再度放宽市区落户条件。
宁波市政府官网近日公布《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进一步放宽市区落户条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并探索户籍准入年限累计认同,将于10月27日起施行。
根据《实施细则》,户口迁移共分居住(就业)落户、亲属投靠落户、人才落户和市内户口迁移四类。其中,居住(就业)落户方面,新政策作了3方面调整,即实行“70年产权房即可落户”,取消原先缴纳社保的要求;租赁落户从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和社保缴纳均满2年放宽至均满1年;奉化区试行以经常居住地、就业地登记户口制度——在该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在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满1年或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保满1年的即可落户。
亲属投靠方面,新政也进行了若干调整,如将夫妻投靠中投靠方的住房从本人和父母所有扩大至直系亲属所有的住房;规定父母一方为市区城镇家庭户的,其未成年子女经户主同意即可投靠等。
新政还从两方面对人才落户作了调整。一是将B类人才专户落户条件从全日制本科扩大至全日制专科,并取消毕业15年的年限要求;从中级下调至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从技师下调至高级工技能人才。二是取消人才分类目录中在甬工作人员落户的年龄要求。
宁波曾于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调整户籍政策。去年末全市常住人口达954.4万人。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