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健委提醒:
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其同住人员,严格居家,足不出户,做好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不自行购药服药,立即报告并配合相应管控措施;转运时,被转运人员应全程规范佩戴N95或KN95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参与转运工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核酸检测,工作过程中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并做好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监测,防止职业暴露。
集中隔离点要加强规范管理和服务保障,集中隔离人员如隔离期间所在隔离点出现阳性病例,解除隔离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目前陆续有风险区域将解除封控,解封不等于解防,要做好健康监测,密切关注本人及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立即报告并配合相应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