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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南文县10名干部和公职人员因瞒报行程被处分

据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纪委监委通报,国庆假期前后,该县10名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国庆假期返回文县时瞒报行程逃避闭环管控,对全县疫情防控造成风险隐患。因此,当地纪委监委对这些干部和公职人员给予了诫勉谈话等处分,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通报如下:

当前,全国、全省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周边市县隐匿传播扩散风险较高,文县“外防输入”压力较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国庆假期前后,县纪委监委多次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明国庆假期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离文(返文)报备等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相关纪律要求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国庆假期返文时瞒报行程逃避闭环管控,对全县疫情防控造成风险隐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金效斌(中共党员)、尖山乡干部张贵禄、县东坝中学教师吕文奇(中共党员)、县政务服务中心职工邵昊阳、县中医院职工刘可、县第三中学教师张兰、县城投公司职工杨枫栋、白水江自然保护局职工刘勇、县邮政局职工毛代明、县电信公司职工刘艳芳,国庆假期从外县返文,在疫情防控监测点扫码登记时,为逃避疫情防控闭环管控,向工作人员谎报只是临时过境文县,不在县域内逗留,在工作人员张贴临时过境封条后,驾车驶往文县方向。之后,10人均未按照自己报备的路线过境,也未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闭环管控,分别在县域内不同时段和地点活动,给全县疫情防控造成风险隐患。

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金效斌、张贵禄、吕文奇进行诫勉谈话(影响期半年);责成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刘可、张兰、杨枫栋、邵昊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由县纪委监委向白水江自然保护局、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发出问题移交函,对刘勇、毛代明、刘艳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总台记者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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