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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清廉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账本上记录的每一笔收支都清清楚楚,这对村集体、村干部和老百姓来说都是一件好事。”9月24日,桂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实地走访该市叠彩区大河乡清风村时,拿着该村“廉政账本”赞不绝口。在清风村村财档案室里,一排排“廉政账本”整齐地摆放在档案柜里,翻开“廉政账本”,印章、签字、书写等规范到位。一笔笔明明白白的账目数字背后,记录着该村自1965年以来严管资金的清廉故事以及乡村振兴的新变化、新气象。

为防止财务管理打“乱账”,该村探索推行“村财乡管、组财村管”制度,以“廉政账本”的形式对村级账目进行“记账”,分为上级拨付和项目资金收入类、个人支付收入类、集体收入类、项目建设支出类、公共开支支出类、困难群众借款类等类别,做到每笔资金有源头可查、有去向可追。

57年来,清风村财务管理规范,实现村干部“零违纪”、村民“零上访”、工程“零投诉”、不合规支出“零入账”的“四零”纪录,连续6年被自治区评为五星级基层党组织。

清风村里的“明白账”,是桂林市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的一个缩影。桂林市纪委监委聚焦村级财务管理、基层治理、廉洁文化、移风易俗等方面,开列清廉乡村建设监督工作清单,成立“室组地”联动监督检查专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17个县(市、区)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清廉乡村建设走深走实。

乡村治理话清廉。全州县才湾镇南一村以清廉乡村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清廉引领作用,探索推行以“党群理事会、村务联席会、圆桌评议会、廉情工作站”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一站”乡村治理模式,明确6条清廉乡村创建措施,细化制定24条任务清单,实施村级“三务”公开“阳光工程”,推动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服务群众。

“做人正,人人敬;为人廉,事事圆……”在雁山区陶家村荷花廉政文化基地清风长廊,老人、小孩们一边休闲玩耍,一边聊着景观牌上的“廉言廉语”,感受“静以修身、俭以养德”的廉洁文化。

既要规范用权,也要文化倡廉。雁山区纪委监委将清廉文化融入清廉乡村建设,打造雁山镇竹园村廉政文化广场、大埠乡陶家村廉政文化长廊、良丰街道清风园等一批清廉文化教育基地,形成“一镇一品牌,一路一景观”的清廉乡村风景线。

移风易俗是清廉乡村建设的关键一环,同时也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的重要抓手。兴安县纪委监委从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等方面着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带头推进移风易俗”活动。通过加强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在全县1600多个自然村设置《村规民约》醒目墙,以移风易俗促进“清廉乡村”建设。

“清廉乡村建设是清廉桂林建设的重要单元,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桂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继续以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工作推进机制,靶向施策推进清廉乡村建设落地见效,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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