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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南沙:办理全市首例碳汇认购生态修复民事公益诉讼案

正义网广州10月11日电(记者钟亚雅通讯员杨豪)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运用创新“检察+碳汇”模式成功办理了全市首例碳汇认购生态修复民事公益诉讼案,推动当事人以购买生态系统碳汇等生态产品的方式修复被损害资源。

2021年12月,当事人黎某在南沙禁猎区内,使用法律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子诱捕器和粘网等猎捕工具捕获黄爪隼、白骨顶等鸟类共计15只。经鉴定,黄爪隼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骨顶、灰背鸫等为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保护动物。

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考量违法行为人行为能力、侵权行为方式和影响,南沙区检察院通过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相关单位的多次协调沟通,创新性开展了“检察+碳汇”的生态执法模式,最终确定由行为人在相关平台购买相应价值的碳汇产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湾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中的职能作用,有效实现生态环境资源修复。

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植被恢复等措施,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本案中的碳汇交易是指当事人向相关平台购买碳排放指标,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生态修复。

我国提出了2030年实现碳达峰和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多部委出台行动方案、数十省市“十四五”规划给予关注,粤港澳大湾区的广州、深圳等城市提出率先实现碳达峰。生态环境保护在湾区建设中必不可少,必须通过协同共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环境共同体,而碳排放则是影响大气环境的重要因素。

南沙区检察院一直致力于探索受损生态环境资源“最优解”,创新构建公益诉讼环境多元修复机制。在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中,南沙区检察院融合“社会服务告知+诉前督改+检察听证”等多项检察制度探索公益宣传活动修复、劳务代偿等途径,督促引导违法行为人履行法律责任,让生态修复工作落在实处。同时,南沙区检察院在水生动物增殖放流、环境污染异地复绿、历史文物活化利用等方面也不断探索,该院构建的公益诉讼环境资源多元修复机制入围生态环境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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