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卫健委
10月10日0—24时,重庆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6例,其中,江津区6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永川区4例,2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2例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江北区1例、开州区1例,均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九龙坡区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巴南区2例,1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秀山县2例,1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渝北区9例,5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2例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4例,其中,永川区1例、奉节县1例,均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江北区1例、北碚区1例,均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沙坪坝区2例,1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1例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渝北区18例,10例在隔离管控人员中发现、7例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在区域核酸检测中发现。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1例(万州区),解除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1例(江津区)。
截至10月10日24时,重庆市现有本土确诊病例123例(南岸区2例、涪陵区2例、巴南区7例、彭水县4例、万州区4例、沙坪坝区13例、綦江区5例、南川区3例、璧山区1例、荣昌区1例、巫山县14例、九龙坡区3例、合川区3例、铜梁区2例、秀山县7例、大足区2例、江津区10例、永川区7例、梁平区3例、武隆区1例、垫江县4例、奉节县1例、潼南区1例、酉阳县1例、云阳县2例、开州区2例、城口县1例、巫溪县1例、渝北区14例、大渡口区1例、江北区1例),现有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23例(沙坪坝区6例、长寿区2例、梁平区2例、北碚区3例、合川区9例、大足区1例、丰都县4例、秀山县10例、渝北区39例、彭水县7例、渝中区3例、南岸区4例、巫山县2例、璧山区3例、潼南区1例、垫江县9例、黔江区3例、荣昌区5例、大渡口区4例、永川区2例、铜梁区1例、九龙坡区1例、江北区1例、奉节县1例)。
10月10日0—24时,重庆市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新加坡)。
截至10月10日24时,重庆市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2例(意大利5例、新加坡4例、中国香港1例、泰国1例、老挝1例),现有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0例(意大利2例、新加坡4例、西班牙3例、老挝1例)。
重庆市10月10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和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如下:
一、渝北区
渝北区确诊病例6、确诊病例7、确诊病例8,均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13的密切接触者。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北区确诊病例9、确诊病例10,均系渝北区隔离管控人员。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北区确诊病例11、确诊病例12,均系有渝北区涉疫场所暴露史人员。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北区确诊病例13,系渝北区10月8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15。10月10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北区确诊病例14,系渝北区10月9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22。10月10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26、无症状感染者27、无症状感染者28、无症状感染者29,均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13的密切接触者。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30、无症状感染者31、无症状感染者32、无症状感染者33,均系渝北区隔离管控人员。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34、无症状感染者35、无症状感染者36、无症状感染者37、无症状感染者38、无症状感染者39,均系有渝北区涉疫场所暴露史人员。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40,系有渝中区涉疫场所暴露史人员。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41,系渝北区区域核酸检测人员。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42,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41的密切接触者。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43,系市外重点地区来渝人员。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二、江津区
江津区确诊病例5,系渝北区无症状感染者41的密切接触者。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江津区确诊病例6、确诊病例7、确诊病例8、确诊病例9、确诊病例10,均系江津区确诊病例5的密切接触者。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三、永川区
永川区确诊病例4,系有渝北区涉疫场所暴露史人员。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永川区确诊病例5、确诊病例6,均系永川区确诊病例4的密切接触者。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均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永川区确诊病例7,系永川区扩面核酸检测人员。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永川区无症状感染者2,系永川区确诊病例4的密切接触者。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四、江北区
江北区确诊病例1,系有渝北区涉疫场所暴露史人员。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江北区无症状感染者1,系有渝北区涉疫场所暴露史人员。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五、沙坪坝区
沙坪坝区无症状感染者6,系沙坪坝区确诊病例14的密切接触者。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沙坪坝区无症状感染者7,系沙坪坝区区域核酸检测人员。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六、巴南区
巴南区确诊病例6,系巴南区10月9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1。10月10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巴南区确诊病例7,系市外重点地区返渝人员。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七、秀山县
秀山县确诊病例6,系秀山县无症状感染者1的密切接触者。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秀山县确诊病例7,系秀山县10月6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10。10月10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八、九龙坡区
九龙坡区确诊病例3,系九龙坡区10月9日报告的无症状感染者2。10月10日,因病情变化,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九、北碚区
北碚区无症状感染者3,系有渝北区涉疫场所暴露史人员。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十、开州区
开州区确诊病例2,系有渝北区涉疫场所暴露史人员。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十一、奉节县
奉节县无症状感染者1,系市外重点地区来渝人员。10月10日,根据实验室检查结果、影像学特征和临床症状,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