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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隔离点如存交叉感染风险 风险人员需增7天隔离观察时间

近日,北京市疾控中心公布了集中隔离点设置标准及管理技术指引(第九版),其中对隔离点消毒、通风排水系统等问题进行明确。

集中隔离点如存交叉感染风险风险人员需重新完成7天隔离医学观察

根据指引,集中隔离点检出阳性人员后,所在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须在12小时内组织专家启动交叉感染排查工作,认真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交叉感染的风险。尤其应对阳性人员左右相邻房间、对侧3间及楼上、楼下垂直相邻各1间房间的隔离情况进行评估,必要时可扩大范围进行评估。

出现阳性人员的隔离房间必须先清理物品,然后进行终末消毒和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安排新集中隔离人员入住。

如存在交叉感染风险,风险人员从脱离存在交叉感染风险的环境之日算起,需重新完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若环境或物品检出阳性,应通过对隔离人员再次核酸检测、环境既往核酸检测结果等综合研判人员是否存在感染。

排水系统应防止管道内气溶胶溢出污染环境

指引中提到,隔离单元的走廊应具备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条件,机械通风装置应保持正常运行。

隔离房间卫生间的排风管应设置止回阀,并应在楼顶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小于10次,防止空气在不同房间串流。卫生间排风机应确保隔离房间使用期间24小时连续运行。隔离房间内如有其他排烟排风管道及设备设施,在集中隔离点使用期间应暂时封闭停用。

运营方及业主应当保障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符合集中隔离点气流组织要求。

隔离房间的排水系统应采取防止水封破坏的技术措施,防止管道内有害气体和气溶胶溢出污染环境;除自带存水弯的坐便器外,其他卫生器具必须在排水口以下设存水弯;水封装置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严禁采用活动机械活瓣替代水封,严禁采用钟罩式结构地漏;卫生器具排水管段上不得重复设置水封。厨房洗涤盆、卫生间洗脸盆等器具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紧密连接。

集中隔离点启用前应对隔离房间器具排水水封是否有效进行逐一核查。对不完整、不起作用的水封及时维修并保证正常使用。除淋浴排水外,其他地漏均应封堵。

隔离区域排水系统的通气管出口应高于屋顶高空排放,并安装空气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必要时可在通气管出口处加设机械排风装置。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定期更换空气净化装置过滤材料,更换下来的过滤材料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不同感染来源密接者宜分区域或分层集中隔离

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高风险区外溢人员以及其他因防控需要集中隔离观察人员的集中隔离点原则上应分开设置,不得混用。如确无法单独设置,也应分区或分层设置,隔离房间通风排气、给排水以及服务人员和隔离人员行动流线不得交叉。

不同感染来源的密切接触者宜分区域或分层集中隔离。

同住、同餐、同工作(学习)、同娱乐(如棋牌、卡拉OK)密切接触者与其他密切接触者应分区域集中隔离。

新入住的集中隔离人员尽量不与临近解除隔离的集中隔离人员同区域居住。

原则上集中隔离人员应单独房间居住。需要陪护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不适宜单独居住的,由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评估确认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居住;居住期间,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

所有集中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不允许与其他集中隔离人员接触。集中隔离人员在房间内单独就餐。

集中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坐便器、淋浴排水地漏应及时补水,每天注水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50ml。坐便器冲水时,先盖马桶盖,再冲水。

该指引适用于对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及其他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应隔尽隔人员开展集中隔离时所设置的集中隔离点的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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